计算机系统及摄影、摄像器材等招标公告

计算机系统及摄影、摄像器材等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山东省吉伟招标有限公司受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对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刑事技术装备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内容和技术要求:
1、谈判文件编号:JWLN-ZC-060717
2、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刑事技术装备
3、项目内容:A包:计算机系统及摄影、摄像器材;B包:法医类器材;C包:刑事勘查耗材;D包:警械装备用具;E包:案件勘查器材。
以上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包分别进行报价。
4、交货时间:按签定合同规定时间;
5、交货地点: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B、C、D、E包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及检测报告)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报价(文件中规定的进口设备除外);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4、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原件或供应商当地公证机关签章的复印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维护设备和人员)和有一年以上独立进行售后服务的经验。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供应商于2006年07月21日-26日8:30至17:00(北京时间),到山东省吉伟招标有限公司鲁西南项目处领取谈判文件。谈判采购文件每包售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元(¥150)整。如需邮购,另加EMS费50元。谈判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五、公开报价时间:2006年08月2日上午9点30分前
六、公开报价地点:济宁市丽德商务酒店五楼会议室(济宁市供销路27号)
七、联系方式:采购联系人:路冬梅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孔令静联系电话: ****-*******
地址: 济宁市红星东路37号(利隆大厦4楼488室)

山东省吉伟招标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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