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招标公告

新区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RC2018S034(S01)

1.招标条件

长春新区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2018-084号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红外半球摄像机(拾音)、红外半球摄像机、高清球形摄像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2.3采购预算:*******.00元;

2.4采购范围:设备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2.5供货地点: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新区政务中心;

2.6供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采购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只提供成立当年至2017年审计报告);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2018年5月-2018年10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否则无效。

3.12、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1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4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人身份证、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13时30分;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 系 人:李春光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 系 人:齐延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

2018年12月27日


标签: 监察 电子 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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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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