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水稻机械化直播示范招标公告

2019年水稻机械化直播示范招标公告

各街道: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全面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根据《2019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拟在新区有条件的区域实施2019年水稻机械化直播示范项目,现制发该申报指南:

一、建设内容

以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为目标,围绕水稻种植,重点在浸种催芽、整田施肥、均匀播种、田间管理等方面开展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

二、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直管区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项目建设期限

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四、项目建设补助范围及标准

(一)补助范围

补助资金用于农机具购置(机具应为作业薄弱环节使用)、土地或设备租赁、专家咨询指导、技术培训、生产损失等支出。

(二)补助标准

专家咨询指导、技术培训费用支出范围及标准等参照行政部门相关财务规定执行;新购国家购机补贴目录内的机具按照国家、市级购机补贴政策进行补贴(补贴费用不计入该示范项目),不在国家购机补贴目录内的机具参照国家、市级购机补贴标准,纳入示范项目进行补贴,即补贴比例不超过机具总价的50%,同时项目实施购置机具的补助额度不超过示范项目补贴资金的30%;土地补助标准为100元/亩;设备租赁按照发票金额据实进行补助;生产损失不超过100元/亩。相关支出金额以正式发票或土地租赁合同等为准,项目申报主体需对发票、合同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建设方式

项目建设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建设主体,鼓励和引导开展开创性、突破性的示范项目建设,主要开展机具示范推广、大面积与小规模对比、技术完善和培训等。

六、申报程序

(一)生产经营组织自愿申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镇(街道)初审。各镇(街道)对经营组织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核项目可行性、合规性、环保性、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审查资料需经镇(街道)签字盖章后报送区环保和统筹城乡局。

(三)区级审批。区环保和统筹城乡局根据市农委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优秀项目,按相关程序审批后,报市农委审查备案。

(四)市级审查备案。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项目一经备案原则上不得变更。

七、项目任务及资金安排

2019年,天府新区水稻机械化直播示范项目任务1个,资金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支持10万元,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用、挤占、挪用。

项目实施以“后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补贴比例不超过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50%。

八、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在天府新区范围内按规定登记注册、规范管理、无不良记录。

(二)项目申报主体有较好的成长性,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积极带动作用和信誉度,负责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项目申报主体有固定的生产办公场所、项目实施面积不少于100亩。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五)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该指南明确的建设内容;

(六)承诺严格遵守财政局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在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工作。

九、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主要环节实施前,项目实施主体要提前通知区、街道、村(社区)级工作人员共3人以上到现场确认,并签字留档。

2.项目主要环节实施过程中,需留存影像资料。

十、申报资料及时间

(一)需报送的资料

1. 项目申报请示文件(正式文件)。

2.项目申报表。

3.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二)资料报送时间

各街道将初审后的资料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环保统筹局统筹城乡处。


附件:1. 2019年项目备案材料(格式提纲)

2.2019年 项目申报表

3. 2019年 实施方案(模板)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环保和统筹城乡局

2018年12月26日

(联系人:罗杰;联系电话:********

附件123



标签: 示范 直播 机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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