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高峰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项目询价公告

平利县高峰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项目询价公告


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平利县国土资源局(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平利县高峰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高峰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YCG-********

三、采购人名称:平利县国土资源局(本级)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9*****67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B2栋2401室

联系人:孙宗娇

电话:********515

传真:********515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平利县高峰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完成平利县高峰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项目用途: 完成平利县高峰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采购预算: 256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作业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职称以上资格。4、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27 09:00:00至2019-01-0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B2栋24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询价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要求的所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07 14:00:00

2、投标地点::平利县雅轩酒店四楼会议室401室

3、开标时间:2019-01-07 14:00:00

4、开标地点::平利县雅轩酒店四楼会议室4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515

2、开户名称: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解放路支行

4、账 号:****************035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8-12-27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编制 土地利用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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