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溧水区)和凤镇孔镇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市属溧水区)和凤镇孔镇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编号: ASI180010-01F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和凤镇孔镇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18]20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0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3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苏州中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设计
2.2工程地点:溧水区和凤镇孔镇社区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占地面积8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含住宅、商业、垃圾中专站等配套设施)其中A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农贸市场; B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拆迁安置房。
2.5设计合同估算价:4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30000.00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基坑、钢结构、暖通、消防、地下室、智能化、室外景观(含小区内亮化)、绿化、供水排水管网、室外配套、道路及管线等与本项目施工相关的一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满足招标人需要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且须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招标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电子文件,并按要求通过本工程相关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施工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设计服务期:7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6.1.1最高限价为400万元。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业绩6分
自2013年12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设计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项目设计业绩的,每个得6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金额及项目特征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共用)(满分6分)
6.3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自2013年12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设计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项目设计业绩的,每个得6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金额及项目特征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共用)(满分6分)
6.4设计方案50分
6.4.1设计构思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2)总体布局: 符合规划要求,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好,设计定位准确,功能分区明确,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单体平面布局:平面布局,以便业主后期使用,对布局设计思路的理解及设想,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4)建筑空间:建筑群体空间组织合理,充分考虑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形成自然、和谐、经典、实用的住区环境。(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5)设计风格:对立面风格的深入理解与思考,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安全实用性、经济适用性、设计合理性:考虑住宅功能和商业功能的分明性,明确人车分流,以减少人车混杂的现象。尽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建设成本,充分利用自然及商业资源,合理进行功能布局。道路网络层次清晰、分工明确,与地形地貌紧密结合。合理引导不同功能的车流,增强交通的秩序,充分考虑商业部分的引导性并保持消防疏散的合理性,合理引导不同功能的车流,增强交通的秩序,充分考虑商业部分的引导性并保持消防疏散的合理性。(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2项目解读20分
(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2.5;良:2.25;中:2;差:1.75;无:0)
(2)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2.5;良:2.25;中:2;差:1.75;无:0)
(3)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2.5;良:2.25;中:2;差:1.75;无:0)
(4)关键技术: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2.5;良:2.25;中:2;差:1.75;无:0)
(5)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等级分:优:2.5;良:2.25;中:2;差:1.75;无:0)
(6)岗位分工: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岗位责任明确。(等级分:优:2.5;良:2.25;中:2;差:1.75;无:0)
(7)成本控制: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等级分:优:2.5;良:2.25;中:2;差:1.75;无:0)
(8)分项设计:对各分项设计有深入的表述,方案完整、讲究经济实用、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2.5;良:2.25;中:2;差:1.75;无:0)
6.5项目组成员及其他24分:
(1)项目负责人1名: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所有项目组成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兼任项目组其他人员)。(满分2分)
(2)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所有项目组成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得分)。(满分2分)
(3)结构专业人员2名: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每人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每人加1分(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所有项目组成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得分)。(满分4分)
(4)建筑专业人员2名: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每人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每人加1分(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所有项目组成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得分)。(满分4分)
(5)供热通风与空调或暖通专业人员1名: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所有项目组成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得分)。(满分2分)
(6)建筑电气专业人员1名: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所有项目组成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得分)。(满分2分)
(7)风景园林专业人员2名: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出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所有项目组成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得分)。(满分2分)
(8)造价专业人员1名: 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所有项目组成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得分)。(满分2分)
(9)道路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道路)工程师执业资格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所有项目组成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得分)。(满分2分)
(10)规划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所有项目组成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得分)。(满分2分)
6.6其他因素4分
企业奖项:企业自2013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设计项目,获得市级设计奖项的,每个得0.5分,获得省级设计奖项的,每个得1分,获得国家级设计奖项的,每个得2分,只计取两个奖项。(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按获奖得分高的计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同时有两名投标人得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随机确定。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奖项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亨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6、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2月20日16时57分到 2018年12月27日16时57分为止
8.其他
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8.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5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
8.6投标人在参与溧水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时,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中体现)(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
8.7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库,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8.10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请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8.11未中标单位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案:不补偿。
8.1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苏州中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98号1510室
邮编: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邮编:
联系人:张工联系人:刘工
电话:138*****755电话:130*****752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5@qq.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账号:账号:****************351

重发公告申请.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房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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