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狼镇供暖中心2018冬季用煤项目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白狼镇供暖中心2018冬季用煤项目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市分公司受阿尔山市白狼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白狼镇供暖中心2018冬季用煤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白狼镇供暖中心2018冬季用煤项目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阿财购准字(电子)【2018】 00749号 采购编号:兴公资交易【2018】政采(谈判)0040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煤炭生产企业或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煤炭经营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格预审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2)报名时以上资料必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叁套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6、本招标公告仅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mgp.gov.cn)、兴安盟政府采购网(www.xamgp.cn)、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amggzy.cn)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以上资料于2018年12 月 28 日至2019年1 月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科103室4号(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报名。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10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v.xam.gov.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联系。 “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8、确定竞争性谈判入围供应商的数量: ①采购人将于2019年1 月7 日下午3 时,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1人,从兴安盟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共5人组成)对报名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竞争性谈判环节。 ②参加资格审查会议的供应商须提交至会议现场的材料与招标公告中报名要求提交的资料一致,参加资格审查会议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 月7 日下 午3 时(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原盟公安局办公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市分公司 地址:都林街都林花园9#3单元3楼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魏忠泽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阿尔山市白狼镇人民政府 地 址:阿尔山市白狼镇 邮政编码:137802 联 系 人:杨磊 联系电话:131*****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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