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瓮坑水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碧江区瓮坑水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瓮坑水库位于铜仁市碧江区桐木坪乡桐木坪村瓮坑组,地处卜口河的支流瓮坑河下游出口处,距桐木坪乡政府2km,距铜仁市碧江城区约12km。
瓮坑水库主要功能是城市供水、灌溉及农村供水。工程建成后,P=95%城市及农村毛供水量为1202.77万m3/a;可灌溉410亩农田,P=80%灌溉用水量为16.98万m3/a;并下放环境水量170万m3/a。
工程建设内容由水源枢纽工程、供水工程(供水输水管道)灌溉工程(灌溉输水管道)等三部分组成。其中:水源枢纽工程包括拱形混凝土重力坝及取水与放空设施;供水工程包括供水输水管道;灌溉工程包括灌溉输水管道。工程从库区水源取水到灌区、鹭鸶岩水厂,均通过自流方式供水,供水工程不设置提水泵站。
水库总库容1259万m3,规模为中型。瓮坑水库正常蓄水位342.0m时,库容为1081万m3,水库淹没影响区涉及碧江区土地面积0.75km2,涉及碧江区的桐木坪乡2个村(桐木坪村、棉花坪村)。水库淹没土地面积1131.6亩,水库淹没人口7户24人。瓮坑水库输配水区永久征地涉及碧江区的桐木坪乡3个村(桐木坪村、新庄村、卜口村),占用土地面积78.2亩。
工程总投资30557.74万元,静态总投资29973.84万元,施工总工期为30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
2、联系地点:铜仁市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五号楼五楼
3、联系人:付静波 联系电话:135*****595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施工期
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或排放,因此正常情况下不会对瓮坑河和卜口河水质产生较大影响。在发生事故排放时,将会导致排放口下游一定长度的河段水变浑浊,透明度降低。
(2)运行期
工程建成后,P=95%城市及农村毛供水量为1202.77万m3/a,P=80%灌溉用水量为16.98万m3/a,并下放环境水量170万m3/a。引水后将减少坝址下游水量,但不会造成坝址下游河段断流,对坝址下游水文情势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中大气污染物以无组织排放为主,产生的废气和粉尘不会对当地的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施工废气对周围居民点影响较小,砂石、料场等作业点的施工人员是大气污染物的主要受体。随着施工的结束,不利影响自然消失,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自行恢复到原有水平。
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运营后不设置泵站,供水均通过自流方式供给,因此,工程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间对枢纽工程及输水工程沿线居民点的影响,经预测表明夜间有超标情况,需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工程弃渣
本工程施工期弃渣的影响主要是改变原来的地形地貌,破坏植被,而且松散的弃渣成为水土流失的发源地,如不采取措施,有可能加重区域水土流失程度。因此必须在施工中及施工后,采取有效的临时防护、拦挡、排水和植被恢复等水保措施。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期施工人员和运行期管理人员日常生活所丢果皮纸屑、菜叶、废物等。生活垃圾排放总量不大,但若处理不当,将对附近的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且在一定气候条件下,可能会引起传染性疾病流行,直接影响人群健康。此外,生活垃圾中的各种有机污染物和病菌随地表径流或其它原因一旦进入河流水体,将污染工程区及下游水体水质。
5、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陆生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工程区域内植物均属一般常见植被物种,在库区库周其他范围广泛分布,施工活动和水库淹没不会对评价区域的植物多样性造成影响,调控环境质量的能力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工程开始建设后,破坏了施工区内现有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随着施工期结束,野生动物的活动场地可得到恢复,施工活动对该区域的动物种群结构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工程区内国家保护动物2中,贵州省保护动物14种。国家级保护动物均为鸟类,适生性较强,生境广阔,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其生境;贵州省保护物种为两栖类和爬行类,由于数量较多,分布范围较广,且有一定的迁移能力,会主动逃离影响区域,即使会有一定的损失,其数量也很有限,对评价区域内总的种群数量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2)水生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瓮坑水库扩建工程主要在原瓮坑水库基础上进行扩建,由于原瓮坑水库已经建成运行40年,生境片段化已经形成,因此本次扩建对评价区水生生境片段化影响不大。
水库蓄水后水流变缓,水深增加,使得喜激流的鱼类种类和数量减少,而适宜静水生活的鱼类种类和数量增加,浮游生物和底栖生物及水生维管束植物的种类和数量有所增加,为鱼类生长繁衍提供食物和栖息、产卵场所。
四、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基坑废水、砂石料加工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含油废水、隧洞废水采取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枢纽工程施工区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出水用于营地周围植被的灌溉和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输水工程施工区生活污水采用三格化粪池将生活污水处理后作为农家肥使用。
(2)运行期
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进入瓮坑组一体化设备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入瓮坑河,为保护干流卜口河及下游密槽水库水环境,建议处理达标后废水用于农灌,减少废水排放。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土石方开挖过程中优化开挖爆破方法,采取产尘少的开挖爆破方法,非雨日采取洒水措施;在砂石加工场区及混凝土拌和场区强化洒水降尘;加强道路管理和维护,保持路面平坦清洁,无雨日的早、中、晚洒水;在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选择上,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对排烟量较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及尾气净化器;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对施工人员发放防尘口罩等进行防护。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低噪声的生产机械和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源强;严禁午休时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高噪声车辆;在混凝土拌和系统及综合加工场周围设置围墙进行隔声封闭作业;在施工道路进入各区影响范围处设置警示牌,提醒对周围人群的保护;给每位施工人员配戴防噪声耳塞、耳罩、防声棉、防噪声头盔等个人防护工具。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工程弃渣:应尽可能用于回填或综合利用,剩余弃渣应按要求送到指定的渣场,堆渣前先修建挡渣墙,堆渣过程中要逐层压实,注意控制弃渣的堆放高度和边坡的稳定,并根据施工进展情况修建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
生活垃圾:禁止垃圾随意倾倒,施工期在施工区设置垃圾筒,并在施工营地的合适位置修建封闭型的生活垃圾池,收集的垃圾由专职人员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运行期在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分散设置垃圾筒,由专人定期集中垃圾至垃圾池,然后定期将垃圾运至铜仁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陆生生物及其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施工期陆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印发环境保护手册,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工程区植被的破坏;根据施工总体平面布置,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水库蓄水前对水库蓄水造成的人为活动的干扰受伤或暂时性受影响的重点保护动物采取统一的搜救措施。
运行期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大力实施封山育林措施,促进本区域植被的自然恢复;加强土地综合利用和管理,如一些陡坡上的土地可实行退耕还林,栽种有用的林木和果树等,从而恢复和扩大库周的植被环境。
(2)水生生物及其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下放环境水措施:初期蓄水阶段在坝前设1台泵,将水抽至第一取水口,通过接在取水兼放空系统末端的生态取水管下放生态环境用水0.054m3/s。
施工期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水土流失,避免和减少泥沙及有害物质进入瓮坑河和卜口河内;建立和完善鱼类保护规章,严禁施工人员捕捞;加强监管,避免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及周边环境。
运行期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控制化肥及农药的使用,防止水质恶化;进行水生生物和鱼类资源的监测;对瓮坑河瓮坑水库库尾主河道进行栖息地保护,不再进行水利水电开发,不建设拦河坝等设施;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通过公众参与,可以使公众更好更有效地了解建设项目,将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以便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使项目发挥更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2、项目对区域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等因素可能带来的影响;
3、项目应采取的消除、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
4、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可接受度;
5、公众所关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环评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公众可向项目所在地管理部门、建设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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