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的批准,广州市卫生局拟对建设项目广州市卫生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进行施工招标,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决定该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原已于2006年7月12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布,现宣布作废,并重新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卫生局
二、工程名称:广州市卫生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82号
四、招标内容:办公楼维修改造、水电安装、消防改造工程
五、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5300㎡,消防建筑面积约5300㎡。
总投资约800万元,其中装修工程约500万元,水电安装约170万元、消防工程约9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时间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6年 7 月21日—2006年7月2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八、报名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或(2)的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和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和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
(2)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和机电安装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的施工企业,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
2.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符合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并要求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为二级或以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3.企业及项目经理必须2004年7月至今具有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的业绩(同类业绩指上述“十、1”要求资质方能承包的装饰工程专业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联系人、电话、地址等资料);
4.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中A类为公司负责人,B类为项目负责人(须与拟派项目经理一致),C类为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5.所委派的施工组织架构(包括项目经理、主办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资料员等)必须符合广州市申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且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组织架构中的人员(必须为本企业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施工组织架构中的人员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相关人员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相关人员提交社保证明;
6.必须具备广州市建筑企业备案证书;
7.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8.资信证明资料: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仍处于被取消的处罚期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3年至2005年的财务状况(负债率不得超过85%);
10.申请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1.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十一、报名需提交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表一式两份。
2.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对参与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的有效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详细见招标公告“十、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条件”)
5.以上资料须盖法人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单独提供),并编制目录和页码;格预审申请文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且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对,不能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经资审委员会确认,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十二、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本工程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12名(即≥5名,≤12名)时,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即为正式投标人。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从中随机抽取(需进行随机抽取时,必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下完成)12名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十三、依照穗建筑〔2003〕103号规定,本工程投标设定投标最高控制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十四、招标代理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
1.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
2.与投标报名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原件核查确认表)后,将投标报名资料密封(报名单位自带密封袋和密封胶);
3.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审。
十六、投标报名的单位、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凭投标报名情况的书面确认记录向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说明:
1.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和完整的,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工作证亲临报名;
3.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4.接受报名以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穗建招[2006]4号文规定。
 
广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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