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公安消防支队厨房电器用品招标公告
日照公安消防支队厨房电器用品招标公告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公安消防支队厨房电器用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预算:35431元
2.采购内容:电饼铛、豆浆机、和面机、电火锅、烤箱、面条机、燃气灶、蒸车、微波炉、炒锅、餐厅圆凳。项目详细采购内容及数量、简要规格描述请于采购人联系。
三、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4.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四、报名时间
1、时间:2018年12月27日至2018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安消防支队
3、须向采购人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人留存)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人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或印章、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下同)
3.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
四、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日照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刘佳
地址:山东路639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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