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保修院内招标公告
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保修院内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二、招标项目:赛诺秀公司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保修服务
三、地址:中国福州 协和医院院内
四、招标要求:
*总体要求:在保修期内必须保证更换的零部件与原有设备完全相兼容,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及运转。
1.项目名称:赛诺秀公司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人工及备件全保保修。
2.项目范围:赛诺秀公司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的所有备件,设备信息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设备序列号(S/N) |
1 | 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 | Accolade | ACLD0141 |
3.项目内容:赛诺秀公司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的人工及备件全保保修合同,设备出现故障情况下提供紧急的人工技术服务,在有备件发生情况下,免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备件。
4.实施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5.实时周期:≥1年。
6.项目说明:本项目合同类型为人工及备件保修服务合同。即在机器出现故障情况下提供紧急的人工技术服务(含差旅费),在有备件发生情况下,免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备件,并享受远程诊断服务,提供系统软件免费安全性升级服务。
7.具体服务要求:
序号 | 要求 |
1 | 在福建省内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1个。 |
*2 | 投标方在国内及福建省内有专业的维修工程师,并注明福建省内维修工程师的名录、联系方式,提供工程师通过原厂维修培训所获证书。 |
2.1 | 要求配套工程师安装过同类机器≥10台。 |
2.2 | 要求配套工程师维修过同类机器≥3年。 |
2.3 | 有专门技术支持团队≥10年。 |
2.4 | 有临床应用服务支持。 |
3 | 服务类型要求:定期巡检、远程服务、现场服务。 |
3.1 | 需具备提供维修技术支持和临床运用服务支持等功能。 |
4 | 必须具备客户服务专线电话。 |
4.1 | 每年365天开通,并有人接听。 |
4.2 | 每天开通服务时间不少于12小时。 |
5 | 具有赛诺秀公司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专业维修工具。 |
*6 | 备件供应:所更换的部件必须经过原厂测试的合格备件。维修中所更换的备件皆为原厂生产。 |
7 | 服务提供者须具有医疗设备维修企业资格(即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维修医疗器械),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8 | 在国内设有专门的零备件仓库和专业快速的物流配送渠道。 |
9 | 如采购人需要,能提供移机和再安装服务。 |
*10 | 免费提供给采购人原厂的合法的应用软件或硬件的功能性升级服务。 |
*11 | 每半年≥1次保养。 |
12 | 接到报修后,两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厂家工程师到达现场,3日内完成维修。 |
*13 | 投标人提供达到95%以上的开机率。开机率计算公式:(365-故障天数)/365,如未达到95%的开机率,每低1%,合同期限相应延长5个日历日。 |
14 | 每次维修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维修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供现场故障维修讲解服务。 |
15 | 列出其它相关优惠政策。 |
16 | 服务要求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
8.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
8.1报价人的总报价应包括保修期间更换设备的设备费、关税、运至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定期检修等完成本次规定年限内各项设备维保服务所有可能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8.2保修期间更换的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现行我国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8.3保修期间若需更换损坏的零部件,采购人根据合同进行货物品牌、产地、设备配置、数量、合格证明、技术资料等方面的验收。验收时报价人代表必须在场。验收合格后,报价人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书办理有关手续。
8.4报价人提供维保服务时拟供设备和器材必须是未使用过的全新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8.5报价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能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等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
8.6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设备质量问题,报价人应在收到采购人电话或书面通知(以传真件形式)的24小时内派相关人员到现场按合同要求处理有关事宜。
8.7当采购人设备发生故障时,报价人必须在到达现场后3日内为采购人解决故障。
五、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
六、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总价不得超过17.5万元。
七、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统一社会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应提供高值配件认证证书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5.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
6.投标人具备医疗设备保修所必需的设备和维修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人如不是制造厂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的售后服务授权委托证书或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8.投标人若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2日17点 ,开标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九、报名及开标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设备处。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女士********转8347。
备注:1. 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标有“*”号的条款,不能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2. 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
设备处
2018年12月27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