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县级投资当阳市(庙前镇)土地开发施工招标公告
2018年度县级投资当阳市(庙前镇)土地开发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8年度县级投资当阳市(庙前镇)土地开发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当发改文[2018]98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为社会投资,招标人为当阳市庙前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安永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当阳市庙前镇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 土地平整、新建农沟、新建田间道路、安装过路涵管等。
2.3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材料所列全部内容。
2.4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本项目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管理系统”)评定等级为 B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①上传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从业机构信用等级查询结果截图并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②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1.4. 投标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且仍在处罚期限内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已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①上传“无禁止投标处罚承诺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②上传“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的彩色截图)
3.1.5.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1.6.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7.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各 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1.8.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均须为该投标人在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信用登记的人员且拟任本项目岗位须与信用登记的技术岗位相一致,必须在信用管理系统评定等级为B级及以上,且在信用管理系统内查询无在建项目;(以评标当天在湖北国土整治局网查询结果为主要依据)
3.1.9.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近 6个月(2018年 6月~2018年 11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3.1.10.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2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 年12月27日至 2019年1月7日17 时 30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人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月17日9 时0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件到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环城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一厅,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环城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一厅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
招标人:当阳市庙前镇人民政府
地 址:当阳市庙前镇小烟墩集
联系人:孙雄
电 话:138*****0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安永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体育场路6-3号
联系人:杨静
电 话:138*****668
湖北安永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7日
标签: 土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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