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生活用品招标公告
民政局生活用品招标公告
【县级】伽师县民政局生活用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KSJSX(XJ)2018-416
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采取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伽师县民政局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KSJSX(XJ)2018-416
3.采购单位:伽师县民政局
4.集中采购机构: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内容:生活用品一批。(参数详见附件)。
三、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采购预算:231000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具备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提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或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原件(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
递送密封投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上证件及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公章)到伽师县采购中心处进行资质审查,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投标要求的我中心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六、本项目评标方法:依据财政部第74号令第四十九条规定,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根据喀什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喀署办发〔2016〕55号)规定,在喀什地区注册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时实行6%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
七、对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要求。不按要求制作,视为无效投标。
1.响应文件中投标商报价时须按明细物品的品名、厂家、产地、数量、单价、总价及交货期的格式制作报价单。所有费用(运费、装卸费、安装费、辅材、税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均含在报价中。密封投标文件含投标商资质复印件,报价单,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见附件,不允许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进行复制粘贴,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必须据实填写并详细对比阐述,否则将导致废标),所投产品详细资料(如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等),所投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及详细方案、备品备件清单、质保期及供货期,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证明(如合同)等资料。
2.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项目分标段的按标段单独制作。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响应文件内的所有内容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响应文件必须统一用A4幅面纸逐页编码电脑打印,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各种不装订或使用订书针、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按废标处理。标书及密封袋封面均需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并在落款处、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八、付款方式及供货时间:
1、付款方式:货到验收,使用一周后付款。
2、供货时间:按照合同要求。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3日下午19:00前(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伽师县采购中心。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我中心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1月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二、采购机构地址:伽师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采购中心
十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赵君琦、陈雪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艾依努尔 联系电话:138*****365
伽师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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