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门诊综合楼十一十二楼装修工程施工项目,该工程招标前期报建手续已完备,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十一十二楼室内装修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的施工
面积约 1000 平方米,预计发包价:装修部分占: 104 万元、水电等部分占:76万元
二、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儿童医院(广州市人民中路318号大院)
三、招标项目范围: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承包本次招标项目内的装修及水电安装等工程。
四、承包方式: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资料、工程性质、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图总价包干及投标综合单价合价包干:采取包工、包料、包机械、并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与安全,不因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及其它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调整。
五、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工期要求:总工期120天。工程分两期施工,每期工期60天。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八、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将根据招标公告上的内容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如下:
(1) 须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
(2) 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格证书(或批准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 具有在广州市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要求符合建设部令第87号文件及有关规定。
(4)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持有贰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证或相应级别的建造师证,且必须2003年3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一个或以上(含一个)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企业承接范围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同时还必须符合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必须在市建委备案,报名时提供的项目经理必须未负责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一经审查确认,不得更换,否则作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
(5) 须具有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年度备案,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6) 项目经理等三类人员具有培训考核合格证。
(7)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 近二年内企业没有因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被取消资格仍在受罚期内的。
(9) 2003年3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企业承接范围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九、报名时间:2006年7月21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赵女士、孟先生
十、确定正式投标人的办法:
(1) 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名且小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 资格审查合格的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 资格审查办法按照穗建法[2005]161号文的规定。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2) 资格预审申请函。
(3) 投标人简介资料。
(4) 项目经理2003年3月至今完成类似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5) 企业2003年3月至今完成类似性质主要项目一览表(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6)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正本)。
(7) 具备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正本)。
(8)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所有有效证明材料。
各投标申请人按以上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顺序打印目录,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预审时资质以2002年版及以后批准的企业资质为准;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的规定。
十二、投标申请人务必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准时参加随机抽取仪式,否则视为放弃本工程投标。摇珠过程中摇珠机出现故障的将重新进行摇珠。随机抽取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设投标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十四、业主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十五、招标代理单位的职责:
(1) 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
(2) 投标报名单位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后,将投标报名资料密封;
(3) 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审。
(4) 接受投标报名的单位,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凭投标报名情况的书面确认记录向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5) 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穗建招[2006]4号文规定。
广州市儿童医院
广州市正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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