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粮食和商务局县级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农产品溯源及物流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镇赉县粮食和商务局县级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农产品溯源及物流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镇赉县粮食和商务局县级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农产品溯源及物流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QH*******-B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镇赉县粮食和商务局县级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农产品溯源及物流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镇赉县政府采购18401号采购通知单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赉县粮食和商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镇赉县粮食和商务局县级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农产品溯源及物流系统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LQH*******-BC
2.3、采购预算资金:125万元
2.4、采购内容:镇赉县粮食和商务局县级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农产品溯源及物流系统等其他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供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30日历天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独立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8、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购买条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红色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不可以是负值),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近半年(2018年6月至2018年11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白城市公园东路24楼-16号门市。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8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白城市公园东路24楼-16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投标报价超过拦标价的为废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镇赉县粮食和商务局
地址:镇赉县庆生南街与嫩江西路交汇处
联系人: 单永刚
联系方式: ****-*******
7.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410室
联系人:郑俣 186*****752
监 督 机 构: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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