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桶装饮用水A招标公告

教育局桶装饮用水A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教育局桶装饮用水采购A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教育局桶装饮用水采购A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教育局桶装饮用水采购A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教育局桶装饮用水采购A,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为2,550,000.00元,控制价为1,53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本项目只接受纯净水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所投产品必须是自己生产,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经营范围包含生产瓶桶装饮用水类)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两条或两条以上的桶装饮用水生产线,每条生产线每天生产能力必须在6000桶以上,并提供生产线照片及此生产线属于投标企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提供每条生产线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原件。

3、投标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标识标注等需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的标准及相关饮用水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等相关行业标准并出具证明材料。

4、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

6、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配送车辆的证明材料:投标企业自有车辆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投标企业租用或雇佣的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赁或雇佣合同,同时提供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

7、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水桶的有效的检测报告(报告中要求包含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检测指标并检测合格)或合格证书,并提供该水桶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

8、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桶装水产品的有效的检验报告原件。(报告中必须包含色度、浑浊度、滋味与气味、氯化物、余氯、铅、总砷、亚硝酸盐、大肠菌群检测指标并检测合格)。

9、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2016年以来(含2016年)与本项目同类产品合同至少1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本项目对所投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对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未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如以上产品的供应商投标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7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9年1月7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的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刘 丹)

八、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2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0031

行号:********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招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如未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请在合同签订后的平台内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中标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方可退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1、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10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开标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自助下载文件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http://ggzyjyzx.daqing.gov.cn/szzs.htm《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区县的采购管理办公室。萨尔图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让胡路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龙凤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高新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8106016 。红岗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4192221。大同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6592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ggzyjyzx.daqi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 丹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庆市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龙凤区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茂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59-4661360

邮 编:163311

日期:2018年12月28日

项目需求

1、所有的纯净水产品必须是投标厂家生产线生产,不允许以贴牌形式代加工。

2、厂家必须具备两条或两条以上的桶装饮用水生产线,每条生产线每天生产能力必须在6000桶以上。

3、投标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标识标注等需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的标准及相关饮用水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等相关行业标准。

3、在供水过程中必须由供应商提供质检报告。

4、投标企业还需具备配套的配送能力(日送水能力≥1000桶),配送时间不超过24小时,否则采购单位不予验收付款。

大庆市教育局桶装水采购表

桶装纯净水

5加仑桶装饮用纯净水

(1)桶装纯净水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的标准及相关饮用水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等相关行业标准。

(2)水桶要求为纯食品级PC材质(聚

碳酸酯),凹底塑料桶。

数量510000桶

一、桶装水规格:5加仑桶装饮用纯净水

二、数量:51万桶(预计一年用量)

三、需求

1、需求学校及需求量:详见《大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饮用水统计表》(仅供参考),实际供货数量、时间,按市教育局供货通知执行。

2、生产厂家至少在每学期开学前检验一次学生桶装饮用水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留市教育局备查。

3、中标企业负责桶装水由出厂至学校指定存放地点的运送。中标企业的日常配送服务工作需接受所供水学校的监督管理并准许学校不定期组织人员到桶装水的生产工厂抽查。

4、由中标生产厂家为学校配备足量的水桶,水桶必须为原生料凹底桶,采用注拉吹工艺,水桶由校方负责管理,所配备的水桶一律不收取押金。若由校方造成水桶的损坏及丢失,由校方负责按原价赔偿。合同期满后水桶由中标企业自行处理。

5、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阶段23所学校,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要求保质保量送水,并提供检验合格证明。采购单位只负责水费,其他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附件:大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饮用水统计表:

大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饮用水统计表

序号

学校

学生数

班级数

人均年

用水量

年用水量(桶)

1

机关一小

1620

31

12.69

20557.8

2

机关二小

1473

30

12.69

18692.37

3

机关三小

1522

31

12.69

19314.18

4

机关四小

1440

30

12.69

18273.6

5

机关五小

1620

36

12.69

20557.8

6

六十九中

3334

63

12.69

42308.46

7

祥阁学校

3493

68

12.69

44326.17

8

万宝学校

2059

44

12.69

26128.71

9

湖滨学校

1891

38

12.69

23996.79

10

靓湖学校

3381

67

12.69

42904.89

11

高新区学校

1605

37

12.69

20367.45

12

世纪阳光学校

1470

38

12.69

18654.3

13

六十九中二部

2400

50

12.69

30456

14

祥阁学校二部

2100

44

12.69

26649

15

一中奥林学校

1612

35

12.69

20456.28

16

一中一小

1081

25

12.69

13717.89

17

一中二小

556

15

12.69

7055.64

18

一中机关小学

988

23

12.69

12537.72

19

一中初中

3056

62

12.69

38780.64

20

23中初中

524

12

12.69

6649.56

21

外国语小学

855

22

12.69

10849.95

22

外国语初中

1960

45

12.69

24872.4

23

特殊学校

150

14

12.69

1903.5

合计

40190

860

12.69

510011.1








标签: 桶装饮用水 教育 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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