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附属工程0招标公告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附属工程0招标公告
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郧西县河夹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河夹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附属工程施工、监理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河夹镇易地搬迁安置点附属工程;
1.2施工采购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的全部工作量;
1.3监理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1.4本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5该项目施工工程项目共划分为十一个标段,监理不作标段划分;(一个供应商只能参与一个标段)
1.5.1施工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黄家河村七组安置房、 黄家河村三组安置房、石人河村四组安置房、石人河村五组安置房、石人河村一组安置房、莲花池村四组保障房、刘家湾村三组保障房、大楸木沟村五组新增安置房、大楸木沟村一组新增安置房、黄家河村三组新增安置房约399.2万元 ;
二标段:刘家湾村五组新增安置房、刘家湾村七组安置房、刘家湾村三组安置房、刘家湾村五组殷家院保障房、风沟村六组安置房、风沟村六组新增安置房、风沟村三组保障房、约398万元;
三标段:来家河村六组安置房、来家河村六组保障房、来家河村十一组安置房、来家河村三组安置房、来家河村二组安置房约378.5万元;
四标段:金姜村二组安置房、金姜村四组安置房、狮子沟村五组安置房、狮子沟村一组安置房、魏家垭村四组保障房、岩屋沟村二组安置房 、狮子沟村二组保障房约396万元 ;
五标段:黄家河村三组保障房、小楸木沟村八组保障房、小楸木沟村七组、小楸木沟村五组新增、小楸木沟村五组安置房、大坪沟村三组安置房约399.6万元 ;
六标段:箭流铺村四组梅树台安置房、火车岭村三组安置房、金姜村一组安置房、箭流铺村四组新增安置房、箭流铺村四组村房前安置房约310.5万元 ;
七标段:坪沟村一组安置房、坪沟村一组新增安置房、来家河村五组安置房、火车岭村四组新增保障房约313万元 ;
八标段:大楸木沟村五组安置房、大楸木沟村一组安置房、龙窝村一组安置房、莲花池村四组安置房、莲花池村四组新增安置房、莲花池村五组安置房、约395万元 ;
九标段:小坪沟村七组安置房、小坪沟村一组安置房、大坪沟村一组安置房、归仙河村三组安置房、青山村二组保障房、岩屋沟村三组保障房、魏家垭村二组安置房、魏家垭村一组安置房、杨家湾村二组安置房、青山村五组新增安置房约377.8万元 ;
十标段:龙窝村二组安置房、龙窝村一组保障房、杨家湾村四组保障房、青山村三组安置房、魏家垭村四组安置房、狮子沟村一组新增安置房、狮子沟村三组安置房、岩屋沟村四组新增安置房约327.9万元 ;
十一标段:火车岭村四组保障房、箭流铺村三组保障房、归仙河村五组新增安置房、归仙河村五组保障房、东寺村八组安置房、东寺村八组保障房、大坪沟村二组保障房、小坪沟村三组保障房、大楸木沟村五组保障房、石人河村三组保障房、青山村五组安置房约317.6万元。
1.5.2监理:河夹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附属工程十一个标段工程的监理,采购预算金额约4013万元,监理费用执行郧西县精准扶贫指挥部文件指导标准。
2.施工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真实有效的职称证书;
2.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必须提供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C证);
2.6供应商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人员详情注册信息”的截图,本项目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六大员,下同)的姓名和岗位等信息与“人员详情注册信息” 中的信息一致;
2.7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均须提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2018年1月-2018年12月、提供完税发票和人员名单);
2.8供应商近二年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2016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含网址链接(必须是官方网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四方验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9信用证明:供应商近三年(指2015年12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网站未被列入曝光台、黑名单等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2.10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拖欠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2.11财务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
2.12供应商须依法依规在郧西注册公司或分公司,在投标报名时,提供公司或分公司营业执照;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
监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工程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职业资格证;且须提供项目管理班子所有成员近12个月(2018年1月-2018年12月)社保证明(提供社保缴费凭证、社保机构出具的人员缴费明细单);
3.5供应商近二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2016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含网址链接(必须是官方网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供应商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并登记企业及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信息;
3.7供应商近三年(指2015年12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网站未被列入曝光台、黑名单等及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5.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8年12月27日至2018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在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张湾区汉江南路75号21幢1-3、1-4)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6.1施工项目报名: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及人员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检验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
6.2监理项目报名:拟派本工程项目总监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第三项监理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检验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
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郧西县河夹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0*****666
代理机构: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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