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用十二叔胺河南油田用十二叔胺招标公告

油田用十二叔胺河南油田用十二叔胺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Report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委托,对河南油田用十二叔胺所需河南油田用十二叔胺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河南油田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18464-B1

2.项目内容:河南油田用十二叔胺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胺类\十二叔胺(97%)

70.00

TO

包1-1

包号

招标企业

第1名份额

第2名份额

B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70%

不保证份额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1月31日、河南油田东部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签署招标文件附件中的《供应商投标承诺书》 2.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2月27日8:00时至2019年1月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湖北能源大厦26楼2601室。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7日08:00时。

17.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7日08:00时。

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湖北能源大厦26楼2601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01月17日08:00时前与尹工(座机无人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雪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交付产品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的,甲方负责更换;更换后仍不合格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协议下本次订单标的额的2%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损失);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2.甲方逾期交货的,每迟交壹日应向乙方支付迟交部分货值0.5%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部分货值的50%,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其交货义务。因逾期交货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 因乙方用户的原因,造成甲方逾期交货的,经双方确认后,甲方不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4.标的物检验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解除协议,如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取消该投标人下一年度投标资格; 5.如中标人无故或恶意竞标后不执行框架协议,对企业保供造成威胁,取消该物资与河南油田服务关系,取消其下一年度框架协议投标资格;6、投标商必须书面承诺:中标后,不论数量多少、距离远近、最终定价高低,均按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7、出卖方承诺回购订单余料,按双方正在执行的该批货物的订单价格回购。8、HSE要求:中标人须确保在购销、加工、包装、存储、运输及废弃包装物处置等过程中,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HSE的相关要求,标的物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之前的所有安全、环保、健康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

21.投标说明:1、加密电子版在开标前务必上传,建议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午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上传过程中可能会碰到意外状况,请留足时间与********86(电话)客服平台沟通处理。 2、未加密电子版(后缀为.nZGSHWZTF)分别放入2个U盘中,用2个信封单独密封,信封上注明不加密技术标或商务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纸质标书一同递交。 3、纸质版、加密电子版和未加密电子版这3种形式投标文件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或者上传;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即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即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若在开标现场解密或导入失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与加密文件同一次生成的非加密电子版(后缀为.nZGSHWZTF)的U盘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4、投标人需保证电子版(后缀为.nZGSHWZTF的文件)和纸质版标书内容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5、本标段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启用了CA认证系统,只接受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报名、支付标书费和领取招标文件,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下载操作手册和投标软件制作工具。请注意咨询服务电话********86,在购买标书后及时购买CA数字证书(UKEY)(如已购买,请注意有效期),否则后果自负。请注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进行技术及商务标的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半小时,逾期未解密的后果自负。现场解密招标中心不提供电脑,请自行配备。解密失败的需第一时间联系平台客服顾问,逾期无法解决的将予以否决。 6、保证金需从公司的基本账户汇出,只接受电汇和网上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请注意,如选择线下支付方式(网银电汇或者柜台电汇),请按照支付平台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收款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此收款账号仅供投标人在此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使用,其他标段费用请勿汇入此账号,其他投标人请勿汇入此账号。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以及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制作或上传的情形(Mac地址一致或IP地址一致),则视为串标,一律否决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7、招标公告中第5条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和第6条其它资格要求均为否决项,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书中逐条响应以上资格审查项目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若因证明材料不全导致评委无法判断投标人资质是否合格,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8、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 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9、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0、标书费发票是电子发票,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或到所留邮箱查收。若开标后一周后未收到标书费发票,可发电子邮件给商务联系人索取,电子邮件中要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厂家的名称。中标服务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商务联络人经常主持开标,接听电话不便,建议发电子邮件或短信与之联系,会及时得到回复。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在“易派客”中的注册信息,由于该信息有误造成开票、退款出错,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请在技术标书中响应本项目的技术要求,若出现重大偏离,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平台所有附件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全部下载,并认真阅读。 13、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并缴纳了标书费,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并一定会参与投标。若放弃投标,须提前三天以上发盖章版弃标函至wzyinpf@sinopec.com邮箱,否则对投标信用会有影响。 14、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 【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尹工(座机无人请发邮件)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wzyinpf@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李雪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叔胺 油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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