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副食品及配送招标公告

2019年度副食品及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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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2019年度副食品采购及配送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2019年度副食品采购及配送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熟肉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油脂及食品杂碎,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饲料,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8: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8日 09:00至2019年01月0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808号A3座A3301室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市虹桥路808号A6号楼A6204室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超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北路18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助理 ***-********
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808号A3座A3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超、杨威 ***-********
附件:
附件1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2019年度副食品采购及配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2019年度副食品采购及配送

项目编号:GXT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超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北路1885号

联系方式:李助理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超、杨威 ***-********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808号A3座A33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部队食堂进行粮油调味品、肉类、生鲜、水产、豆制品、蔬菜、蛋类、牛奶、水果等采购及配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8日 09:00至2019年01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808号A3座A33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特定资格条件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808号A3座301室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虹桥路808号A6号楼A6204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投标人不得为外资企业或三资企业或有外资背景。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7) 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8)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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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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