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021年2月财税服务招标公告
2019年2月-2021年2月财税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本次采购计划聘请1家税务师事务所向我司提供为期2年相关财税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协助我司建立健全有关财会制度、办税程序制度; 2、辅导我司财会人员及管理人员正确掌握和运用有关财税知识; 3、及时向我司提供财会制度变动信息、税收政策法令; 4、根据我司要求为我司的经营决策及业务谈判提供财税参考和建议; 5、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种的审核及申报工作; 6、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出具汇算清缴报告; 7、出具资产损失鉴定报告,协助进行资产损失报批工作; 8、协助处理有关财务和涉税事项及进行外部检查前审计并对结果负责; 9、定期对我司的账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检查存在的风险,并出具审核报告; 10、协助进行单税种或多税种的内部审核,并提交审核报告; 11、协助处理由于企业异动或国家政策调整出现的税务事项的调整业务; 12、按要求为我司进行财务、税收相关知识培训; 13、协助常规性的财务支撑服务及检查的基础工作(不少于3人)。 项目预计合作时间为2019年2月至2021年2月,共24个月,总预算金额60万元(含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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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唱价后由评审小组按照比选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供应商,参与后续比选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证件。如三证合一,则须具备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则需提供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的资质文件(含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总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文件)、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授权书证明文件(盖总部/总公司公章)及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盖总部/总公司章,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签字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须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4)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部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5)具备提供财税服务的项目经验(提供近三年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6)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近3年无与中国移动严重违约情形,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类别的产品/服务未列入中国移动终端有限公司负面行为清单; (8)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具有相同股东且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10时00分至2019年01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零元(¥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14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报业大厦2309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手机:【135*****033】 邮箱:【135*****033@139.com%E3%80%91">135*****033@139.com】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b2b.10086.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无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2018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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