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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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通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电器第9期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2010XJ057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下称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一、项目内容:
序 号 | 项目 | 品牌 规格 配置 | 数量 | 限价 (万元) |
1 | 彩电 | 海信TLM55V88GP | 1 | |
2 | 电冰箱 | 三星SQVS | 1 | |
3 | 彩电 | 索尼KDL-46EX700 46Y英寸 | 1 | |
4 | 彩电 | 创维47L01 | 15空 | |
5 | 空调 | 三菱重工海尔LF13WG | 1 |
注:有限价标注的,报价时不得突破,否则作为无效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根据采购中心《关于新供应商登记暨征集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的公告》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点击注册)
3、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违者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询价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的证明材料或2010年度南通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证;
2、填写《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报价单》(含相关表)(点击下载),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时,如有节能产品的请提供佐证材料;
4、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入围办法
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入围。如供应商对照以上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
2、询价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如所投产品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评审时对其报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部分列入的,视占比情况,按比例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终价格=报价-报价×节能产品占比×3%
六、询价保证金
保证金:无。
七、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始时间:2010年7月16日14:30
特别提醒:询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报价单》(含相关表)不密封的,概不接收。
2、询价地点: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23楼2308室
3、询价联系人:施正菊 电话:(0513)********
八、询价结果无异议的,当场发放《成交通知书》,并在南通政府采购网公开。请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联系人接洽签订合同事宜。
九、合同签订与见证
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签订合同。签订的采购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财政局采购处、采购中心各一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自采购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请采购单位将合同文本和《南通市政府采购合同见证单(含相关说明材料)》(格式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送至采购中心进行见证。见证后其中一份送财政局采购处备案。
3、经见证后的合同,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验收与付款
1、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
2、款项由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和验收合格报告,并按相关支付规定直接支付。
十一、请采购单位在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到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南通市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情况反馈表”送采购中心。
十二、请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到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南通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履约情况反馈表”送采购中心。
十三、询价费用
1、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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