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餐桌椅招标公告

4人餐桌椅招标公告

一、苏州创业教育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高新区吴县中学的委托作为该次政府采购的中介机构,现邀请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SZCY2006-N-T-07),请于2006年7月17日——7月19日9:00——17:00时到我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729号1403室)报名领取谈判邀请函及有关资料并缴纳投标保证金4000元和资料费100元;于2006年7月20日下午1:30时到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729号1403室(我公司)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谈判内容及技术规格: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要求单位数量备注
14人餐桌椅见附件1套400吴县中学
24人餐桌椅见附件1套200文昌中学
投标供应商须带材质小样。

注:1、本次招标项目中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体、辅助设备、辅助材料、人工、税金、安装、调试、工程等。
2、投标商可到采购单位现场察看。
3、货物除要求中提出的配置外,其余均应为标准配置,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正品;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质量出现问题时,成交方负责“三包”,费用由成交方负责。
4、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向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联系电话:********-****)直接反映情况。
四、贵单位如需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望贵单位提供以下竞争性谈判的资料作为谈判文件(谈判文件需盖章密封,正本1份,副本2份):
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主要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3. 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经营规模、设备情况、经营特色、对企业员工的业务培训情况、经营场地使用性质、主要负责人简历介绍、成立以来与采购项目有关的主要业绩及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等]。
4. 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请带好身份证原件备查)
6.企业资质证明文件(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企业信誉保证书)
7. 投标质量承诺书(主要承诺所投设备达到国家安全、环保标准等)。
8.谈判响应报价表。
SZCY2006-N-T-07谈判响应报价表格式
序号 名 称 品牌、规格和型号 技术偏离说明 数量 市场价 报价 总价
服务承诺: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谈判程序及方式:
1. 供方按《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函》(SZCY2006-N-T-07)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由谈判小组及招标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2. 需方提出详细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
3. 供方第一次报价。
4. 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技术评定、价格商讨、商务条款商讨、服务商讨等内容的谈判。
5. 谈判小组评分(谈判小组由采购方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
6. 供方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以此价格为最终评分依据)。
7. 计算供应商的得分。
8. 根据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单位(由谈判小组确定,苏州市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全程监督)。
五、谈判采购有关说明:
1.成交原则:在评分标准的基础上,综合得分最高为成交供应商。
2. 谈判响应总报价:包括设备主体、辅助设备、辅助材料、人工、税金、安装、调试、工程等。
3. 技术质量要求:所有货物、附(配)件应具备该类商品的功能要求,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质量出现问题,供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供方负责。
4. 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5. 伴随服务(包括售后服务):
1) 供应商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1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需方提出的维修服务要求;
2) 质量保证期限和免费保修服务期自验收完毕起3年及以上。
(注:以上售后服务内容可以经供、需双方协商另定。)
6. 交货及验收期限: 本项目中所有货物于2006年8月25日前到位、安装调试完毕。
7. 评分标准:
(一).价格(40±3分)
以40分为基准分,以进入评标程序且报价未超过预算的投标单位报价平均值为基础。每增加2%减1分;每减少2%加1分。最高分不高于43分,最低分不低于37分。
(二).品牌与质量(22分)
1、品牌4分
主要指材质的品牌,如钢板等。(根据品牌材质生产厂家的规模技术力量酌情打分)
2、质量要求:8分
投标单位所投设备的质量应该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高于谈判文件的要求酌情加分,低于谈判文件的要求酌情扣分。最高为10分。
3、 样品:指质量、材质、设备制作技术先进性(最高为5分)。
4、 产品的质量、材质描述3分。
三、售后服务(共计14分)
1、服务响应时间和方式(5分)。
2、服务承诺(4分)如3年内实行三包和其他服务优惠措施等。
3、质量保证承诺(免费质量保证期限为3年2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5分)。
四、公司综合评定(20分)
1、生产规模与技术力量5分(主要指生产规模、技术力量、生产设备、市场占有率等)。
2、典型项目介绍6分(包括政府项目和教育系统的项目介绍)。
3、相关资质证明文件5分 (如ISO9000认证、环保证明、环保检测、市质量监督检验报告、重质量守诚信等)。
4、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2分。
5、公司管理服务体系,最高为2分。
五、其他优惠承诺4分。
8.中介服务费为成交价格的0.6%,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时付清。
9.谈判保证金:
(1)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介机构凭未成交单位开具的收据无息返还。
(2)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并交付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如成交单位拒绝遵守谈判承诺或拒绝与需方签订经济合同,则谈判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0. 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后,经采购单位确认一次性返还。
11.合同条款:根据苏州创业谈判编号SZCY2006-N-T-07谈判文件及成交决定和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成交的 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11.1.合同内容:
11.2.价格与支付:价格按此次谈判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详见报价表;
11.2.1付款步骤:
1所有货物到位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提供如下单据,由苏州市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专户在5个工作日内付至中标金额的95%。
A、合格销售发票 B、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2其余中标金额的5%在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签署确认单后)付清。
11.2.2付款方式:银行汇款。
11.3质量与检验:
11.3.1供方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提供合格产品;
11.3.2货物技术简述;
11.3.3除部分安装辅材(标书中已列明)外,全部货物及备品备件必须是生产国本土产品,应具备原产地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
11.3.4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供方负责包退、包换,费用由供方承担;
11.3.5货物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等;
11.3.6验收标准:符合货物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并满足本谈判文件技术指标的各项规范和国家标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标准。
11.4交货条件:包括供货方式;建设完成日期;交付使用时间;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至需方所在地。
11.5售后服务
11.5.1供方对其供应的货物提供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 3年以上(免费上门)。
11.5.2质保期满前,供方对所有货物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需方。
11.6违约责任:
11.6.1如供方延期完成交货任务,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供方应向需方就延期偿还违约金,具体按合同的总价款每日0.2%支付,延期时间超过2周,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11.6.2需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供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总额每日0. 2%的标准计算;如需方非供方原因终止合同应双倍返回履约保证金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11.6.3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
11.7其他约定:
11.7.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成交通知书;供方提供的谈判成交文件;采购代理方编制的谈判文件;供方在谈判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11.8合同生效及其它:
11.8.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并由苏州市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加盖备案章后即生效。
11.8.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谈判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8.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提交谈判代理机构一份备存。
11.8.4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采购单位、采购管理机构、招标中介机构定于2006年7月20日下午1:30时在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729号1403室(我公司)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孙小兵、郭庆芬
传真电话:****-********
14.采购单位联系人:席主任********
苏州创业教育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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