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区]民办公助小型堤防建设项目萍乡市湘东区排上镇排上河堤防加固整治工程
[湘东区]民办公助小型堤防建设项目萍乡市湘东区排上镇排上河堤防加固整治工程
[2018-12-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办公助小型堤防建设项目萍乡市湘东区排上镇排上河堤防加固整治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萍乡市湘东区排上镇排上河堤防加固整治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萍乡市湘东区排上镇境内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1145万元。
2.3 计划工期及开竣工日期:180日历天,2019年1月28日-2019年7月26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疏浚工程、护岸工程、跨河建筑工程、垃圾清理等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2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湘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建造师担任委托代理人)、施工标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湘东区水工程招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7.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临时一级建造师则需提供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期内)。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7.6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东区分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萍乡市湘东区排上镇排上河堤防加固整治工程项目部
地 址:萍乡市湘东区排上镇
联 系 人:胡自然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
邮 箱:jxdygczx@163.com
监 督 单 位:湘东区水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政和支行
2、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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