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线伊宁至墩麻扎公路改建工程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18线伊宁至墩麻扎公路改建工程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道218线伊宁至墩麻扎公路改建工程已已列入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国家补助及自治区自筹。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述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土建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伊宁至墩麻扎段公路起点位于伊宁市巴彦岱镇清伊高速公路K49+899.2,终点为K117+300,在设3.503km二级路连接线至G218上,其主要走向为西东向,拟改建高速公路建设里程67.4千米。

连接线起点位于伊宁县城,终点位于与国道218线相交处,路线走向为北南向,路线长度10.6千米,拟改建里程约9.667千米。该连接线主要控制点:S314线K0+000处,吉里于孜镇弓月城路终点K1+025处,S314与国道218相交处。

拟建项目主线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设计速度100千米/小时高速公路标准执行。连接线按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一级公路技术标准执行,连接老G218线的连接线按设计车速80km/h二级公路标准执行。

上述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2010年9月1日开工,2012年11月30日完工,总工期 822日历天。

本次招标为国道218线伊宁至墩麻扎公路改建工程土建工程施工,共分为三个标段,各标段独立招标(具体内容见下表)。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预埋通信管道工程等。

表1 标段划分表

标段号

起讫桩号

主线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

最低资质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TJ-1

主线:K49+899.2~K70+000

20.1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预埋通信管道工程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2条单个标段里程15km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

TJ-2

主线:K70+000~K90+500

连接线:K1+025~K10+691.75

20.5

(连接线9.667)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预埋通信管道工程

TJ-3

主线:K90+500~K117+300

连接段:K117+300~K120+803.34

26.8

(连接段:3.503)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预埋通信管道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施工资质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体要求见表1),持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以投标截止之日前最新一期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只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同时取得本项目多个合同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授予一个合同段,合同的授予将遵循业主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即多个合同段经组合后的合计中标价最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7月 24 日至2010 年 7 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10 时至 13 时 30 分,下午 16 时 00分至1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上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每个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标段售价2000元,报价软件每标段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标段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8 月13日 11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博尔塔拉大酒店三楼大会议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长江路219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二十号世纪兴源大厦15层

邮编:830000
邮编:100029

联系人:温育新
联系人:肖颂鸿 郑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行政监督:****-**************

纪检监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2010 年 7 月 2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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