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设备招标公告
厨房设备招标公告
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将以询价方式,对厨房设备等项目(项目编号:HPZC-WX10-033)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二)其他要求 1、根据用户场地情况合理布局;设计出厨房用具方位及管线走向(须提供设备用具安装图)。并提供安装调试,免费培训。 2、所有货物包括上水、下水、电源、等安装调试,达到用户正常使用,为交钥匙工程。 3、本项目无进口货物,交货地点:和平区内。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投标活动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法人授权书上述原件进行资质验证(已在本中心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免提供上述原件证明资料)。 (二)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具备3C认证。 (三)燃器具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属“自主创新”或“节能环保”政策性功能产品,供应商可提供国家或地区对该项产品的相关批准证书。 三、投标报价要求 (一)提交报价文件要求正本、副本各一份。 (二)供应商符合性资质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四)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五)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中应提供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材质、合格检验报告;列明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附件清单等。 (六)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须提供货物安装设计图(设备安装点位及布线);货物报价;合理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交货期;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七)付款方式:按合同要求所有货物(含上下水、电源)经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全部合同款。 (八)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九)供应商统一勘查安装施工现场时间:2010年7月29日下午2点整,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88号,相关咨询请拨打电话:***-********,138*****187(移动)进行联系咨询,联系人:陈长江。 (十)请供应商于2010年8月2日16:00前在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和平区保定道45号101室)提交询价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收取费用 本项目免收各项招标费用。 六、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45号 邮政编码:300040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 王先生 赵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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