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站码头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站码头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编号:SC[2018]6184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受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拟对(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站码头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予以公示。

计划编号:[2018]4120

项目编号:SC[2018]6184

采购预算:合计:*******(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0,自筹资金:0)

采购内容:租用哈尔滨外滩德嘉码头(租期3年,分期付款)

申请理由:2015年,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建造了“龙江碧水号”监测船(长36米、宽7.8米,为150吨级钢玻复合船),用于完成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黑龙江等多条江河的各项水质监测任务,其中包括中俄联合监测、各流域应急监测工作。此船运行至今长期停靠在松花江段群力外滩附近码头。2016年,哈尔滨群力外滩德嘉游艇码头及公共交通客运码头项目开工建设,码头位于松花江右岸滩地内,东靠何家沟,西侧为友谊西路,距松花江公路大桥约1.8km。

由于原“龙江碧水号”监测船停靠位置在外滩码头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待项目建成后,“龙江碧水号”将不再允许停靠在原位置。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沿江岸线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14〕6号)和《关于整治并规范沿江船舶靠泊秩序的通知》(哈岸治办〔2014〕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在松花江城区江段不允许无码头船只沿江停放。因此,若“龙江碧水号”从原停靠位置迁出,在城区江段将没有码头可以停靠。若停靠位置远离城区江段,一旦发生突发水质污染事件,将严重影响监测船及时开展应急监测及后续工作。

基于以上原因,为保障各项水质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监测船必须有固定码头停靠。现我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用哈尔滨外滩德嘉码头。

单一来源供应商:哈尔滨德嘉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期: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7日时(五个工作日)

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9日8时至2019年1月7日16时

文件获取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7号四楼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异议文件标准格式”参照“质疑文件标准格式”,请到下载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中下载)。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佩玉

联系电话:****-********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

采购人: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李瑶

电话:****-********

地址:哈尔滨市卫星路2号

代理人:黑龙江国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7号四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码头租赁 监测站 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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