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采购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房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采购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房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依据湖北省房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房财采计[ 2018 ]1320号计划函要求,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房县城乡垃圾无害化指挥部的委托,在房县政府采购办的监督下,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计划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房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采购项目
三、项目规模:房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为11座垃圾填埋场,23座垃圾中转站。
四、采购预算价:82.4万元。
五、服务期:从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询价文件及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完成。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4、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在工程造价咨询的人员配备中,须派至少1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及2名专职专业人员;提供投入人员的造价工程师及专职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6、供应商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的工程造价项目业绩;
7、供应商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8、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资格审查:有限数量制。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3日上午11:30时止,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照常),由受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资料。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质证件文件资料包括(提供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造价工程师及专职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签订的劳动合同;
7、提供“信用中国”(三项)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于资格预审会议现场审核,另提供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与复印件合装一个档案袋内,需密封完好并在封面注明“资格预审原件”、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项目相关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三)资格预审时间:2019年1月3日14:30整。
(四)资格预审地点: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八、询价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时间:2019年1月4日起至2019年1 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也可获取)。
(2)获取地点: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房县支行办公楼五楼) 。
询价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九、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11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
开标时间:2019年1月11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房县城乡垃圾无害化指挥部
地址:房县城关镇陵西大道
电 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银行房县支行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袁孟洋
(三)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房县政府采购办
地 址:房县财政局办公大楼619室
联系人:高鹏
电 话:****-*******
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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