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环境卫生管理局采购垃圾车项目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营口市鲅鱼圈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经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批准,为营口市鲅鱼圈区环境卫生管理局采购垃圾车项目(项目编号:BYQ-2018A064)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环境卫生管理局采购垃圾车
二、编 号:BYQ-2018A064
三、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项目
| 项目预算
| 备注
|
1
| 营口市鲅鱼圈区环境卫生管理局采购垃圾车
| 772080元
| 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一个包,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视其无效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4、合格供应商还需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代理商,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项目招标内容;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环卫设备生产或经销。
(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
(4)辽宁省境内需设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到货产品要求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工信部委托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原件。采购人会对所采购产品进行验收。如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终止采购合同并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6)提供投标产品公告网址,可现场上网查询。
五、报名时间:2019年 1 月 2 日—2019年 1 月4日(每日0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一)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章);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截图(要求公司名称后有“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字样,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字样)原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报名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5室(青龙山大街与海华路交汇处号房回迁楼C区17号门市)
(三)领取采购文件方式:
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2019年1 月 2日—2019年 1 月 4 日,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 月 11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 :2019年 1 月 11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6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鲅鱼圈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417—
*******采购单位:营口市鲅鱼圈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 系 人:关长旭
电 话:
134*****678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营口市鲅鱼圈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