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波发射区搬迁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中波发射区搬迁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广播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梧州分中心中波发射区搬迁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YLWZG********-WZ)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梧州分中心中波发射区搬迁建设项目已由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梧发改社会〔2018〕188号和梧发改投资社会〔2018〕338号批准建设,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实施项目,现根据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工作调配,招标人为梧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通过盘活原中波台地块出让、申请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补助和市政府配套补助等多渠道,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含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梧州市桂江以东、思良江以北,县道 X183 旁的石塘洲附近山头。现状用地为农林用地,周边未规划有城市建设项目。选址范围内的山顶有一座10KV高压塔。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6.97 公顷(约 104.6 亩),项目各类用房总建筑面积998 平方米,其中,发射机房面积为 640 平方米,门卫值班室(含大门)面积 20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面积 338 平方米。通过建设发射机房及辅助用房、天线调配间、发电机房、水泵房以及门卫值班室(含大门)等建筑,满足梧州中波台发射区搬迁各类用房的建设需要,同步实施节传系统、自动化系统、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合同估算价:约2203.08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2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9月6日。

2.2招标范围:在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梧州分中心中波发射区搬迁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含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试运行)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包内容包括建设发射机房及辅助用房、天线调配间、发电机房、水泵房以及门卫值班室(含大门)等建筑物以及围墙、道路、给排水、绿化等室外配套设施,具体包括土石方工程、边坡治理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室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门禁安防等发包建筑物的工程内容,以及道路工程、地面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内容。详见《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梧州分中心中波发射区搬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章节。本项目发包范围不包括:10kv高压铁塔(含高压塔与线路、项目建设及运营驳接线路以及配电房设备)项目的设计、76米中波天线自立发射铁塔(含铁塔基础、地网)项目、机房办公设备采购及生活用品采购。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①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无要求。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29日至2019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3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新梧州高中旁)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1229日至2019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00分至16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新梧州高中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241000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新梧州高中旁)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1)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中标价的6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经梧州市财政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按月支付。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60%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80%支付。合同结算价经梧州市财政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2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

10. 交易服务单位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梧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东一路23号西侧 地 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

(中恒体育场)1单元1008号房

邮 编: 543000邮 编:543000

联 系 人:梁工联 系 人:黄泳瑜、曾镜伦

电 话:****-*******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wuzhouyunlong@163.com

20181229



标签: 总承包 搬迁 中波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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