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上海总队农副业基地联合生产招标公告

武警上海总队农副业基地联合生产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武警上海总队农副业基地联合生产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18年12月29日 14:35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打浦路443号20楼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1月02日 09:00至2019年01月08日 16:00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可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晶晶 ***-********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2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程可 ********001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上海总队农副业基地联合生产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上海总队农副业基地联合生产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可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20号

联系方式:朱晶晶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可 ********001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20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3、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是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4、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5、企业股权结构不得有任何外资形式参与;6、不允许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参与本项目任何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8、不允许中标人对本项目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1月02日 09:00至2019年01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上海市打浦路443号20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可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1、营业执照和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6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1月02日 09:00至2019年01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1月14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4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20号武警总队机关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1月14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20号武警总队机关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武警上海总队农副业基地联合生产合作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警上海总队农副业基地联合生产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及范围:我部农副业基地位于奉贤区海湾镇,占地面积341.17亩。现有大棚243个,鱼塘20亩,排水沟6949米,道路2726米,泵站1座,建成冷库146平方米(-18度22平方米、0度124平方米)。联合生产范围只能以种植瓜果、蔬菜、养鸡、鸭、鹅和养鱼为主。

3、合同期限:一年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 农副 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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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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