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实训用房招标公告
工学院实训用房招标公告
工学院实训用房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师范大学根据实际发展的需求,就我校工学院实训用房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承包人,欢迎合格的参与谈判人参加。
1、采购编号:No.TP********
2、谈判项目名称、数量:具体内容详见相关施工图纸
3、参与谈判人的资格要求:
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土建相关专业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且有较高的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水平。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4、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2010年7月12日至2010年7月19日工作时间,到浙江师范大学新行政大楼北楼一楼114室(采购中心办公室一)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届时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建筑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
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张老师:****-********或王老师:****-******** 、 ********(fax)
5、技术答疑及现场踏勘:参与谈判人需澄清的问题以传真方式或书面形式于2010年7月22日15:30时之前递交谈判方。联系人: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张老师:****-********或王老师:****-********.传真:0579-********
现场勘察:联系人:朱老师:****-********:
现场统一察看时间为:2010年7月22日15:30,地点:浙师大行政北楼125室(校园建设处会议室)。
6、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参与谈判人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谈判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参与谈判人才有参与谈判的资格。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0年7月27日下午2:30前递交至浙江师范大学新行政大楼北楼一楼采购中心,逾期后果自负。
8、谈判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会议室。
谈判时间:2010年7月27日下午2:30。
9、参与谈判人应以银行转帐汇款的方式向谈判人提供20000元投标保证金。参与谈判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供该保证金银行转帐凭证,未提供银行转帐凭证者视未提供保证金,投标无效。
开户银行名称如下:
单 位: 浙江师范大学
开户行: 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 130*****00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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