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佛山市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西南分局)2019-2020年安全生产巡查、风险分析、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佛山市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西南分局)2019-2020年安全生产巡查、风险分析、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西南分局的委托,对2019-2020年安全生产巡查、风险分析、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0809-1841SSG3AC23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9-2020年安全生产巡查、风险分析、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层前台(即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银行汇款方式交到指定账户,凭交费回单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21日 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1月21日 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西南分局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编: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转8006 财务联系人:孔小姐 联系电话:****-********转8002 购买文件联系人:方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梁小姐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先生 联系电话:****-********转8006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2.招标文件(下载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9日 注:(1)如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内容有差异,均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招标公告网页内容为准。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1)办公时间为: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内。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投标人必须以与其投标人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0809-1841SSG3AC23。 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 款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佛山市华达支行 注:如需邮寄,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3)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交易中心,一份交招标代理。(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2、《营业执照》;3、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供核对(原件核查后退回); 3)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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