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青河流域水质提升服务(城区北部黑臭水体治理)招标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青河流域水质提升服务(城区北部黑臭水体治理)招标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青河流域水质提升服务项目(城区北部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局临沂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经排查兰山区北部分散式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污水直排入河,严重影响了河流水质,破坏了当地水域生态稳定。为解决兰山区北部污水排放处理问题,快速有效改善辖区内河流水质及水生态环境,在兰山区北部范围内的柳青街道、半程镇、枣园镇、白沙埠镇、李官镇、方城镇、汪沟镇选取75个排污点安设净水系统111台,实施兰山区北部生活污水源头治理项目。预算金额2306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在兰山区北部范围内的柳青街道、半程镇、枣园镇、白沙埠镇、李官镇、方城镇、汪沟镇选取75个排污点安设净水系统111台,其中150m3/日净水系统105台,300m3/日净水系统1台,4000m3/日净水系统1台,1000m3/日净水系统1台,2000m3/日净水系统2台,10000m3/日净水系统1台。处理后水质要求pH、化学需氧量(CODcr)、BOD5、氨氮(NH3-N)、悬浮物(SS)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9日起,至2019年1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临沂市金雀山路57号 |
联系人:赵增华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临沂金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临沂兰山柳青沂蒙路1环球国际商务中心A座1802室 |
联系人:李珊 | 联系方式:178*****368 |
发布人:临沂金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9日 21时23分33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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