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式计算机招标公告

台式计算机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电脑购置项目采购信息公告
受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的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单一来源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电脑购置项目(项目编号:XQGPC-*******)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第一包:电脑(XQGPC-*******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台式计算机

e5500,2g320g,19lcd,xpp

2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四)付款方式:货到需方指定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

(五)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及产品经销许可证明。

(六)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具备3C认证。

(七)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如需附加产品彩页或说明书的必须附加。

(八)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需制作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并密封。

(二)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三)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四)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五)请供应商于2010年07月29日上午,9:30~11:00在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西青区杨柳青青远路5号财政大楼123室)提交询价文件。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招标文件费用:免费

五、采购代理机构: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青远路5号财政大楼123室

邮政编码:300380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房先生

采购单位: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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