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禾至陈庄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田禾至陈庄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平乡县田禾至陈庄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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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平乡县行政审批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平行审招标【2018】44号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 | ||||||||||||||||||||||||||||||||||||||||
所属地区: | 邢台市-平乡县 | ||||||||||||||||||||||||||||||||||||||||
招标内容: | |||||||||||||||||||||||||||||||||||||||||
平乡县田禾至陈庄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乡县田禾至陈庄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招标【2018】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交通管理局地方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乡县交通运输局地方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道路全长3.63km,路面宽7m,路基宽9m,路面横坡采用1.5%。路面结构为: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0cm二灰土底基层。铺设圆管涵10道。桥梁工程:田禾桥:该桥拟建为2-10m现浇实心板桥,桥梁宽为净8.0m+2X0.5m防撞护栏,桥长24.04米。董固桥:该桥拟建为3-10m现浇实心板桥,桥梁宽为净8.0m+2X0.5m防撞护栏,桥长34.04米。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该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及两家以上独立法人(不超过3家)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设计及施工资质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设计及施工资质要求。3.1.3须为:(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公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人员)。3.1.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3.1.5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3.1.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注册所在省份)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首页(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不允许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资质,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勘察 单位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须为 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 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 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30至2019-01-07,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授权);2)领取人身份证;3)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4)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副本);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6)联合体各方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注册所在省份)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首页(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不允许投标;7)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8)联合体协议书;9)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1-22 14:00,地点为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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