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G205国道段水文站至大洲污水处理厂)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邀请的答疑公示
沙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G205国道段水文站至大洲污水处理厂)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邀请的答疑公示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本公司受福建省沙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沙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G205国道段水文站至大洲污水处理厂)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明互华招[2018]105号
2.招标项目内容:沙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G205国道段水文站至大洲污水处理厂)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合同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金额(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采购 单位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一 | 沙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G205国道段水文站至大洲污水处理厂)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 一批 | 790000元 | 详见 标书 | 签订协议后45天内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 福建省沙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张女士136*****810 |
注: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得仅对部分的分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沙县金鼎城13栋3单元4楼)购买采购文件。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沙县金鼎城13栋3单元4楼)
5.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不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开标现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自行完成此项目,不得再将整个项目转交给其它经销商。投标人应对此提供承诺。
备注:以上证书复印件内容均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模糊不清或无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
6.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1 月 9 日09:00。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7.开标时间:2019年1月 9 日09:00。
8.开标地点: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沙县新华都4楼) 。
9.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得知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人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
11.以上如有变更,[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于开标时间前到帐;
13.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沙县金鼎城13栋3单元4楼
邮编:365000 电 话:****-*******
电子信箱 :********38@qq.com
联系人:小罗
14. 招标人:福建省沙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_ ;
地址:沙县府南路4号,
邮编: 365050 ;
联系人:张工
电话号码:136*****810
沙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G205国道段水文站至大洲污水处理厂)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编号:明互华招[2018]105号)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现拟定回复意见如下:
一、评分标准中的:技术及商务部分企业技术资质
原招标文件中:“生产厂家具有污水处理或一体化预制泵站的资质,注册资金高于陆亿的(含陆亿)得2分;高于叁亿的(含叁亿)得1分。低于叁亿以下的不得分(满分2分)”变更为:“生产厂家具有污水处理或一体化预制泵站的资质,提供营业执照佐证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二、原招标文件中:“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1 月 9 日09:00” 变更为:“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1 月 14日15:00”。
三、本条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四、本答疑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www.fjggfw.gov.cn)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投标人均已收悉。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福建省沙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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