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艾家村农村饮水维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9年艾家村农村饮水维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永兴镇2019年艾家村农村饮水维修工程设计项目询价采购文件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 工程地点 | 名称及内容 | 投标最高限价(万元) |
1 | 艾家村 | 主要对2019年艾家村农村饮水维修工程进行勘察设计,编制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维修)取水点9个,新建(维修)清水池10个,安装PE管若干米。具体内容根据实地勘察以专家评审意见为准。工程实施后主要解决艾家村1、3、4、5、6社约310户920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 3.5 |
注:投标报价为设计包干价,包含实地勘察、编制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实行最高限价:金额3.5万。
三、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月7 日9:00—9:30
(二)开标时间:2019年1月 7 日9:30—10:00
(三)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四、投标须知
(一)供应商资格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水利设计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
(二)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经济文件
报价表(格式附后)。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询价活动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企业资格和编制设计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及项目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三)投标文件的装订
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均为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在首页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内容必须一致,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逐页盖章。
3、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整体装订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等。封面单位名称和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1、各投标人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报价包含投标单位企业管理税费、劳务费、食宿费及按相关规定应由投标单位承担的全部费用,由于人工费涨价因素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请用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未加盖公章等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装订、密封的;
(4)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
(5)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6)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
4、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五)采购文件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于2018年1月4 日17:00时前书面提交至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农业服务中心(电话:183*****321)。逾期未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交付700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转账方式转入永兴镇财政办公室账户,由镇财政办公室出具收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1月4 日17:00时前(以收据日期为准)。
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财政办公室
开户银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支行永兴分理处
备注:永兴镇2019年艾家村农村饮水维修工程设计项目
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开标评审时如果有3个及以上申请人满足询价采购条件即可开标确定。
(二)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中标人。即以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最低相同报价的单位现场进行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5%(含5%)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否则,将重新组织采购。
(三)采购结果在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永兴镇农业服务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工程合同。投标人逾期未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处理。
六、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人有权报经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组织的采购活动等处理。
(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七、编制时间要求
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方案且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供编制设计成果。
八、付款方式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方式计价,完成实施方案编制设计且通过专家评审,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编制设计成果(电子件和纸质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且评审后支付余下20%。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询价文件在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和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yongxing.jiangjin.gov.cn/www/index/index.asp)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 刁老师
联系电话:183*****321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 1月 2 日
报 价 表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小写)元
(大写):
★服务时间:
与询价差异说明:(不够自行加行)
其他优惠承诺:(不够自行加行)
备注:1、带★项必须填写,如有漏项的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各项须如实填写,不得虚假填报,如中标后发现与填报情况不一致的,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如因填列以上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重庆市江津区的的询价采购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本次询价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 性 别: 年 龄: 岁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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