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太统水泥厂开采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及崆峒镇甘沟采石取土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 招标公告
原太统水泥厂开采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及崆峒镇甘沟采石取土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 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竞争性谈判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平凉市国土资源局崆峒分局 | 代理机构: | 甘肃中水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万元) | 58.00 |
平凉市原太统水泥厂开采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及崆峒镇甘沟采石取土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甘肃中水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平凉市国土资源局崆峒分局的委托,对平凉市原太统水泥厂开采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及崆峒镇甘沟采石取土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SJZB/CGA2018-024
二、采购内容及项目划分
1.采购内容:对平凉市原太统水泥厂开采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崆峒镇甘沟采石取土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进行编制。
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7日内完成并提交项目合格成果。
3.项目划分:本批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包,其中:
第一包:平凉市原太统水泥厂开采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
第二包:崆峒镇甘沟采石取土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
三、采购预算及评审办法
1.采购预算:
第一包:平凉市原太统水泥厂开采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采购预算:20.00万元。
第二包:崆峒镇甘沟采石取土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采购预算:38.00万元。
2.每包段投标价高于该包段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3.评审办法:两个包段评审办法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交企业声明函原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两个包段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gszfcg.gansu.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gszfcg.gansu.gov.cn)、“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时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为准);
4.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5.两个包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3日00时00分00秒至2019年1月7日23时59分59秒(节假日除外),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报名并免费下载谈判文件(首次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登录方式详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增加电子交易系统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七、响应性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9时整,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 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中段甘肃银行平凉分行办公楼(绿地广场甘肃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厅)
1.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标项目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每个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投标“登记号”。
3.投标人投两个标段(包)的,应按每个标段(包)逐笔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对应标段(包)的投标 “登记号”。
4.请于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将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ongshuijian@163.com。
5.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其他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公布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凉市国土资源局崆峒分局
地 址:平凉市西大街国土大厦 3 楼
联 系 人:朱生玺
电 话:155 9334 3468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水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联创广场B座六层619室
联 系 人:孙佳威
电 话:186 9411 5738
监督单位:平凉市崆峒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31号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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