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党政机关办公区职工食堂厨房设备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党政机关办公区职工食堂厨房设备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2019-01-02 16:27
内蒙古利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首次参加的供应商请到代理机构进行窗口报名,获取用户名密码,下次公告投标可通过用户名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党政机关办公区职工食堂厨房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33
采购文件编号:NMGLZ-********-HSCG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厨卫用具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
5、投标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厨具设备生产厂家,须提供近一年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税收凭证;
7、主要产品制造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附明细);
8、具备主要产品的检验报告;
9、消毒产品制造商具备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0、供应商必须具有电磁产品3C强制性认证,电磁产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具有蒸饭箱、商用电磁灶、电磁低汤灶、电磁大锅灶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11、供应商具备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12、供应商需具有饮食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利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必需是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员工);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其他材料:
4.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附明细: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且明细单元须具有电磁灶);
4.2主要产品检验报告(商用电磁灶具、消毒柜、食品机械系列、饮食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
4.3消毒产品制造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4.4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商用电磁灶、电磁低汤灶、电磁大锅灶、商用蒸箱、电热保温售饭台等设备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电磁产品3C强制性认证,电磁产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5供应商具备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2017年);
4.6供应商近一年内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含花名册)和税收凭证。
4.7提供饮食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4.8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复印件两套(授权委托书为原件)须胶装后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01-29 14:29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5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9-01-29 14: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5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厦F座1227室 |
邮政编码 | : | 010070 |
联系人 | : | 杨洁 |
联系电话 | :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1.账户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丰州路支行 开户行:内蒙古利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15 6000 0001 3100 9 2.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 ||
采购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接待办(本级) | ||
地 址 | :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接待办(本级) |
邮政编码 | : | 010070 |
联 系 人 | : | 张鑫 |
联系电话 | : |
内蒙古利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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