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综合展示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历史文化综合展示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海关历史文化综合展示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已由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关,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通海关历史文化综合展示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2、项目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208号

3、项目规模:面积约400平方米,工程预算约人民币200万。

4、质量要求:包含设计质量、施工质量。

4.1施工图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和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

4.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关配套规范检测、评定、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合格工程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5、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深化设计周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范围及建设内容如下:

6.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承担本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以及电子版本竣工图(CAD)。还包括其它设计服务内容:须委派专人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各类评审等。

6.2采购、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承担本项目的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施工保险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以上工作内容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完成项目内所有的设计、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决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

具有①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展览二级及以上或展陈工程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中国展览馆协会或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颁发)。

或者②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展览二级及以上或展陈工程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中国展览馆协会或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颁发)。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上述①或②资质类别、等级。

2.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资质等级: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展览设计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a.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9.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企业无不良记录(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0.1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展陈或展览工程企业。

10.3联合体各方(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下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9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3114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青年西路208号南通海关大楼11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设计补偿

设计补偿费: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中,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3名的投标单位设计补偿人民币5000元,前3名中如有中标单位的,中标人的补偿费不予以补偿。

中标单位及未中标的单位其投标文本的知识产权均归招标人所有。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1.

九、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关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青年西路208号

地址:

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联系人:

杨主任

联系人:

袁丽娜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

2019年1月2日


附件一:

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1.设计方案部分,2.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投标报价、陈列布展整体施工方案、工程业绩)】。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在设计方案评审合格【得分32分以上(不含32分)】的投标人中,设计方案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当设计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设计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第二阶段:评审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后续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一阶段设计方案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二、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

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展览二级及以上或展陈工程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中国展览馆协会或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颁发)。

或者②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展览二级及以上或展陈工程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中国展览馆协会或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颁发)。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①或②资质类别、等级。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资质等级

①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展览设计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①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须提供的学历证书上专业名称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②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5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为企业的正式员工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须提供与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6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a.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或②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的证明

7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

企业履约情况

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备注

以上1-5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或原件公证件)查验,原件包单独密封。

三、具体评分细则: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设计方案:40分

投标报价:40分

陈列布展整体施工方案:15分

工程业绩:5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设计方案(40分)

陈列布展整体设计方案(12-30分)

1.整体设计(6-15分)

根据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并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整体设计方案要求设计风格与原建筑相得益彰,整体设计方案的正确性、深刻性并在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布局科学、理念先进、形式新颖,创造亮点空间等方面以及在整体方案的把握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及可实施性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比较,评委在6~15分之间酌情打分。

2.效果图设计(6-15分)

整体设计方案效果图、局部设计方案效果图、新媒体工作室效果图,须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对应效果图,要求展示清晰、形式多样、特色鲜明,评委在6~15分之间酌情打分。

陈列布展专项深化设计(0-10分)

1.策划文本深化:

对项目需求的所有内容进行详细的深化,要求主题突出、内容丰富、与展示形式有机结合、体现特色,评委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2.美工深化设计:

对陈列布展的立面美工进行详细的深化设计,每个展示空间须至少提供2张立面设计图,评委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

3.施工图深化设计:

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完整的深化设计,须至少提供电气图、装饰平面图、装饰立面图和灯具点位图,要求标注标准尺寸及材料材质构成并具有很强的执行效果,评委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

说明:汇总各技术标评委打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设计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的下限。

2

投标报价(40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4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K(K值抽取范围为1%、2%、3%、4%、5%、6%,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扣0.4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报价低于底价的不得分,底价为上述平均值的80%。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且投标文件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陈列布展整体施工方案(15分)

(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新技术应用、安全文明施工:在实质性满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须至少包括总体进度计划、施工进度保证措施、主要施工方案及措施、确保达到质量目标的技术组织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措施以及上述内容在符合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的比较,评委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其相关内容如有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则本项不得分。

(2)质保期:展示馆保修期不低于3年,每增加1年得1分,最高得3分。

(3)服务承诺:在质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须24小时内到场,承诺12小时到场的加1分,承诺6小时到场的加2分,最高得2分。

(4)南通有维修服务点得1分。

(5)新媒体视听系统设备原厂盖章质保函得2分。

(6)新媒体视听系统设备原厂盖章售后服务承诺得2分。

注:1.陈列布展整体施工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工程业绩(5分)

企业业绩

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展览馆设计施工布展一体化项目。布展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每完成1个得3分,最高得3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1个单项类似展览馆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设计项目得0.5分,最高得1分。

2.拟派施工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1个单项类似展览馆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施工项目得0.5分,最高得1分。

说明:工程业绩须提供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证明材料须齐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备案。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能证明该业绩为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总得分=设计方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陈列布展整体施工方案得分+工程业绩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推荐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投标最高综合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①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②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中情况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装饰装修 展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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