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联合搬迁及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机房联合搬迁及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机房联合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机房联合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己分别由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部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于招标人经营场所搬迁和运营需要,现对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机房联合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机房联合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按照两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机房建设和新增设备部署,第二部分为原有系统升级和数据迁移。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机房联合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包括五项工作内容:
1、机房基础设施建设;
2、业务应用硬件平台系统及数据存储安全建设;
3、信息化网络安全和终端安全建设;
4、机房搬迁(应用系统及数据迁移、硬件搬迁、利旧设备搬迁及其他设备搬迁处理);
5、运维服务(硬件维保、日常巡检维护、应急抢修)。
预计开工日期为:2019年2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预计工期为1个月,2019年3月底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期1个月,2019年4月底完成项目验收;运维期36个月。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合同段,具体合同段划分情况见表1-1。
表1-1 合同段划分表
合同段 | 工作内容 |
JFBQ-01 | 1.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机房基础设施建设,并作为机房搬迁改造项目的协调和牵头实施单位; 2.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机房新增设备供货和调试; 3.原有机房设备(利旧部分)搬迁、数据迁移; 4. 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共址机房运维服务36个月。 |
JFBQ-02 | 1. 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机房(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机房共执)新增设备供货和调试; 2.原有机房设备(利旧部分)搬迁、数据迁移。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财务、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附录,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合同段的投标,且可以同时中标2个合同段。参加多个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应按合同段分别报名、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A座19层)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现金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大会议室(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A座19层)。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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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交投大楼2楼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8*****76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A座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转3449
传 真:***-********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2019年1月2日
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
表1-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JFBQ-01、JFBQ-02 |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投标文件中标书附表的表1。
表1-2 资格审查条件(申请人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合同段:JFBQ-01、JFBQ-02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持有项目经理证书,近3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的系统集成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
专业工程师 | 3 | 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 |
注: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投标文件中标书附表的表2、表3。
表1-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JFBQ-01、JFBQ-02 | 近3年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的信息系统集成业绩。(应包含硬件的采购、安装及调试服务)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投标文件中标书附表的表4。
2、项目分包业绩视为满足上述最低业绩要求。
3、业绩认定的时间要求: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表1-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JFBQ-01、JFBQ-02 | 投标人2017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
注: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投标文件中标书附表的表5。
表1-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JFBQ-01、JFBQ-02合同段均须满足: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或清算、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投标文件中标书附表的表6。
2、投标人应如实填写《表6-1信用承诺书》和《表6-2企业信用状况说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公盖。
3、投标人对以上第3条中(1)(2)(4)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第(3)如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招标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本招标文件,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第三条 评标工作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第四条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与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评标程序
第五条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从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4名相关专业的专家和1名招标人代表共5人组成。
第六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第七条 评标工作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初步评审(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详细评审;
(3)算术性修正;
(4)澄清(如果有);
(5)综合评分法;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提出评标意见;
(8)编写评标报告。
第三章 初步评审
第八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第九条 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条件:
(1) 投标人的资质满足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表1-1要求;
(2) 投标人拟投入本次招标的主要人员满足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表1-2要求;
(3) 投标人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表1-3要求;
(4)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满足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表1-4要求;
(5) 投标人的信誉满足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表1-5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重大偏差,不予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十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4)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投标保证金;
(5) 投标书填写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大小写一致,且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各单项最高限价;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用签名章代替;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证书;
(8)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证件和资料均真实有效;
(9)投标文件未违反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重大偏差,不予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四章 详细评审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还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投标人通过详细评审的主要条件包括:
(1)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办法未提出异议;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未含有欺诈行为;
(6)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7)服务时间安排无实质性偏离;
(8)投标文件未违反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重大偏差,不予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五章 算术性复核
第十二条 对于通过了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及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为准,按比例修正各细目合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合价为准修正单价。
第十三条 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六章 澄清
第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澄清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澄清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其投标文件否决,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七章 综合评分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详细评审并进行算数性修正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评分标准如下:
JFBQ-01、JFBQ-02 合同段:
(1) 类似项目业绩:30分
a.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得基本分18分;
b.近3年每增加一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的信息系统集成业绩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6分。
c.近3年每增加一个数据库服务业绩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4分;
d.近3年至少有一个机房搬迁业绩的加2分,本项最多加2分。
(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彩色复印件)。
(2)技术建议书:25分
a.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5分: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方案清晰性和条理性好,得4-5分;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方案清晰性和条理性一般,得3-4分;
b.人员配置和团队架构5分:人员配置和团队架构科学、合理,得4-5分;人员配置和团队架构可行、有效,得3-4分;
c.机房搬迁安装调试方案与施工组织方案10分:机房搬迁安装调试方案与施工组织方案科学性和有效性好,得8-10分;机房搬迁安装调试方案与施工组织方案科学性和有效性一般,得6-8分;
d.运维计划与保障措施5分:运维计划等先进、实用、严密的,且保障措施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好,得4-5分;运维计划等合理完整的,且保障措施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般,得3-4分。
(3) 设备选型:5分
a.设备选型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得3分;
b.设备选型优于招标文件文本要求的酌情加0-2分。
(4) 售后服务承诺:3分
所投服务器存储、安全产品、数据库软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的,三项均提供的得3分,单独提供一项不得分。
(5) 企业实力:7分
a.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
b.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系统集成的得2分;
c.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三级及以上的得2分;
d.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
(6) 投标报价:30分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9.3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a.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b.评标价满分30分,得分计算方式如下:
①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0.6;
②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0.5。
第八章 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排序高低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若不足三名,只选取相应数量)。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以递交投标文件在先的优先。
第十七条 如所有的投标文件均未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或投标缺乏竞争性,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第九章 评标报告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审意见,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要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一) 项目概况;
(二) 招标过程(包括开标记录情况);
(三) 评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与办法、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等);
(四) 评标结果;
(五) 评标附表及有关澄清记录。
第十九条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二十条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招标公告附件3:项目概况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汉阳四新大道新建办公大楼已进入装修完成倒计时阶段,预计2019年5月前后集团本部将搬入办公。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以“依托集团、服务集团、奉献集团”为宗旨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暨集团公司“内部银行”,为更好的发挥核心职能,将随集团本部搬迁至新大楼7楼营业场所办公,拟在新大楼6楼设立财务公司信息化数据机房,新建机房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财务部数据中心原建于2012年汉阳办公地址,于2014年6月搬迁至现武昌珞喻路,ERP核心财务系统于2012年正式上线沿用至今。随着业务增长,2015年对整个业务系统进行了一次扩容,扩展了业务系统子模块,2017年10月由于设备老化及新业务系统的扩展,数据中心单独建立了虚拟化平台以满足当前业务需求。
本次财务公司信息化硬件系统建设包含以下五个部分:
1、机房基础设施建设;
2、业务应用硬件平台系统及数据存储安全建设;
3、信息化网络安全和终端安全建设;
4、机房搬迁(应用系统及数据迁移、硬件搬迁、利旧设备搬迁及其他设备搬迁处理);
5、运维服务(硬件维保、日常巡检维护、应急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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