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城管局购置抑尘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长县城管局购置抑尘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长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长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长县城管局购置抑尘车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长县城管局购置抑尘车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C-2019-C001
三、采购人名称:延长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黑军民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长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长县原公安局院内
联系人:延长县采购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延长县城管局购置抑尘车项目1台
项目概况: 抑尘车,整车带免征
项目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 68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如证书参加网络年检则需提供年度检验报告);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1-02 09:00:00至2019-01-0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长县政府采购招评标大厅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开标期间须携带第六条所提及的资质原件,未在我中心取得磋商文件的投标文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15 14:30:00
2、投标地点:延长县政府采购招评标大厅大厅
3、开标时间:2019-01-15 14:30:00
4、开标地点:延长县政府采购招评标大厅大厅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延长县会计结算中心
3、开户银行:农行延长县支行
4、账 号:****************6-225711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延长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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