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棚户区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2016年棚户区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沧源佤族自治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对沧源佤族自治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目的

(一) 采购人: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 项目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三) 采购目的:本项目实施后,有助于全面提升沧源县的民生工程,使沧源县全县的住房保障的水平与当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步,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人购买供应商提供的沧源佤族自治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三、沧源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概况

(一)采购预算价:53333万元(大写:伍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整)。

(二)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房屋改造、街道路面维护、排水管网配套、垃圾清运系统及公共厕所、太阳能路灯安装、绿化,共改造3200户,总改造面积约152000平方米。

(三)建设地点:沧源佤族自治县各乡镇

(四)建设工期:2年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沧政复〔2017〕610号文《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6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相关支持事宜的批复》:“原则同意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的《关于请求给予沧源佤族自治县2016年棚户区建设项目相关支持的请示》,积极争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沧源佤族自治县支行沧源佤族自治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贷款资金支持;沧源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沧源佤族自治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融资的事集成贷主体,承担融资职责”。为了提高行政效能及资金使用效率,以按照沧源佤族自治县统一部署,全面推行沧源佤族自治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强力推进脱贫攻坚进程,沧源佤族自治县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该项目,为辖区人民提供更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项目采购,依照上述规定,本项目沧政复〔2017〕610号文《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6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相关支持事宜的批复》批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公司名称:沧源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住建局办公大楼后

联系人:李定胜

电话:159*****525

六、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二)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申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公示期限

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9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裕

联系电话:137*****303

联系地址:临翔区斗牛场小区4栋11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建设 棚户区 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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