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地土壤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场地地土壤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原江苏昆仑光源材料有限公司场地土壤修复工程
场地位置:江苏昆仑光源材料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开挖地块)、泰州市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溪北路(修复施工场地)
场地周边概况:场地北侧陈家庄为居民区,东南侧为扬子江药业集团,西侧为杏林国际会议中心、海燕大酒店,西北侧为泰州高港中学原址,现已搬迁。
场地规划:根据《高港区口岸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目标场地将继续规划作为一类工业用地使用。使用后期将由扬子江药业集团进行开发利用,根据扬子江药业集团后期建设平面布置,该地块西侧主体部分作为将用于昆仑大厦(质检中心)的建设,东侧将建设配套停车、绿化场地。
二、项目背景
江苏昆仑光源材料有限公司原址地块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南路3号,泰州市扬子江南路和春江路交叉口东南,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0981.7m2(约31.5亩),建筑面积约16000m2,该企业主要生产电光源专用金属材料和精密合金材料。该场地污染土壤采用异位修复,修复场地选址为原三泰啤酒厂旧址,位于泰州市高港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对面,修复场地坐标为东经119.91°,北纬32.29°,目前受污染土壤已全部修复完成。
三、土壤修复效果评估结论
本次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工程对原江苏昆仑光源材料有限公司场地受污染土壤进行清挖和异位修复。清挖区域为原江苏昆仑光源材料有限公司场地污染土壤,同时原酸洗车间区域污染土壤采用铺设水平防渗膜、0-17m设置防渗挡墙的方式进行风险管控。污染土壤修复场地为原三泰啤酒厂场地,采用固化/稳定化技术处理本项目重金属镍污染土壤。
本次修复效果评估共采集清挖后基坑土壤样品131个,稳定化修复后的土壤样品26个,可能产生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样品4个。
根据检测结果,场地清挖后基坑的底部和侧壁土壤中的镍均低于修复效果评估标准限值(244mg/kg),场地内污染区域土壤全部完成清挖;稳定化修复后的土壤重金属镍的浸出浓度均低于修复效果评估标准限值(0.1mg/L),稳定化修复后的土壤修复达标;可能产生二次污染区域的土壤中的镍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场地修复过程中没有产生二次污染区域;本项目修复后的土壤用于道路填土,本次针对稳定化/固化技术修复后的土壤,抽查2个样品,增测砷、铅、镉、汞、铜、六价铬,根据检测结果,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本项目对于D2区2m以下的污染土壤,通过铺设水平防渗阻隔层及垂直防渗档墙的方式进行风险管控,在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的监督下,防渗施工均达到要求。
根据环境监理单位出具的环境监理报告,本修复工程在施工期间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场地的大气、噪声、尾气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全部符合要求。本项目施工期间修复单位的二次污染防控措施基本到位,未发生环境安全事故及环保投诉。
综上所述,本修复工程满足通过修复效果评估的条件。
四、公众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泰州市高港环境保护局、项目建设单位泰州市港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或发表对本项目土壤修复效果评估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泰州市港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杨先生电话:********3598
2、报告编制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刘先生电话:139*****287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60日内。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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