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场(黄沙山)一期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湖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场(黄沙山)一期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湖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场(黄沙山)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湖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场(黄沙山)一期项目已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湖发改审批(2017)328号),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110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JSG(Y)2018-036。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湖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山街道东山村黄沙山东南侧山坳 2.2工程规模:总建设库容90万立方米。其中,固体废物填埋区库容(含危险废物及焚烧飞灰)50万立方米,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库容40万立方米。新增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246.4亩。项目投资估价约11000万元。 2.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填埋场(飞灰填埋场)工程施工。包括填埋库区、生产管理区及配套辅助工程。填埋库区包括垃圾坝、场底平整、覆膜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及导气系统等;生产管理区包括渗滤液调节池及污水处理设施、固化车间、机修车间、综合楼、停车场、计量房等;辅助工程包括填埋作业设施、排水、雨污分流设施、进场及场内作业道路等。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须经进浙备案。本工程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危废填埋场防渗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规模: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面积不小于30000平方米或危废填埋场库容不小于10万立方米)【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人单位须满足此项要求】 3.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牵头人单位)【浙江省外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4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投标报名日前(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投标报名日前被有关行政机关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投标报名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日前二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 报名要求提供资料 4.1.企业资料 4.1.1.企业介绍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单位提供)、企业概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电子证书)、《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下载)、《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下载)、《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湖州市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 4.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下载)。 4.2人员资料 4.2.1.参加本工程报名的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代理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派遣)、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电子证书)、《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格式见附件下载)、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或电子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下载)。 注:投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合格未发证或延期中,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的书面材料(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书面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除企业介绍信、授权代理人及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由牵头人提供外,上述4.1、4.2条款报名资料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 4.3业绩资料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条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需完整准确的反映出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以上4.1、4.2、4.3条款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以及提供电子证书的可以不提供原件核查但仍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4.4.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章。 4.5.报名窗口仅负责潜在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的接收,报名资料是否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 其他事项 5.1.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8月13日 5.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 2018年8月17日,每日9:00~16:00 (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5.3.报名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3楼窗口(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2-******* 联系人:杨女士、陆先生。 5.4.选择投标申请人方法: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全部入围。 5.5.本工程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须到场,否则拒绝其投标。 5.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 相关表格下载(详见附件下载) 6.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 6.2、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6.3、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 6.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 6.5、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 湖州市环城西路319号 联系人:季斌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田盛街815号 联系人:李水江、徐杰 注:投标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有疑义时,应在收到资格预审结果书面告知书后3日内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后,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书面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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