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综合馆室内设备招标公告
游泳综合馆室内设备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ZGGJS0031-2019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游泳综合馆室内设备已由秭发改审批[2017]27号、秭采计备[2018]XM0823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移民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秭归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工作内容:秭归县游泳综合馆通风空调工程、机房内锅炉系统、空调主机设备及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工期:10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通风空调工程、机房内锅炉系统、空调主机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土建施工配合,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验收等,详见招标文件中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并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印有二维码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必须是空调主机设备制造商或委托的代理商(若是委托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空调主机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证明文件并附制造商营业执照及空调主机设备生产许可证,上传相关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须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1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函(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7须提供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委托代理人(若有)的自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3.8投标人信用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1月2日17时30分至2019年1月7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标段)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24日15时00分。(1)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递交到秭归县政务服务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2)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招标人现场接收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光盘)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14时00分至15时00分。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1号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2018年10-1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9.联系方式电话
招标人: 秭归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秭归县丹阳路31号
联系人:向进标
联系电话:158*****239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产业大楼)六楼6002室
联系人:纪成晨
联系电话:176*****925
(编辑:丁伟 审核: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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