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5MW风电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49.5MW风电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华能新疆青河萨尔托海一期49.5MW风电场工程设计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N_B_XJ/QHⅠ_QT/SJ_005]
[业主编号:HN_B_XJ/QHⅠ_QT/SJ_005]
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特聘请合格投标人就华能新疆三塘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青河萨尔托海风电场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范围
华能新疆青河萨尔托海一期49.5MW风电场工程设计招标。
2.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设计公司。
3.2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3 投标人需具有风电项目设计的业绩证明(附业绩证明)。
3.4 电力设计乙级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0年7月29日起至8月10日17时止,以银行电汇付款或到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票、现金购买。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需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投标人的联系方式(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准确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传真后,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若到公司现金购买,需提前预约,并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优盘。若需纸质招标文件,应提前报名,按联系人安排的时间到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取。
售标联系人:王新河 张青龙 联系电话:****-*******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0年8月17日11时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0年8月17日11时 (北京时间),在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南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五楼八号会议室)公开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名称: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南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
邮 编:830013
联 系 人:王新河 张青龙
电 话:****-******* *******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长春路支行
帐 号:****************554
行 号:********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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