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质、总二氧化碳分析仪等招标公告
电解质、总二氧化碳分析仪等招标公告
关于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中医院委托,对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HKGP2010-136-3
3、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 | 单项预算 (万元) | 备 注 |
1 | 电解质 | 1 | 5 | 国产设备 |
2 | 尿液分析仪 | 2 | 2.4 | |
3 | 总二氧化碳分析仪 | 1 | 2 | |
4 | 血沉仪 | 1 | 3.5 | |
5 | 低速离心机 | 2 | 1.4 | |
6 | 药用冷藏箱 | 8 | 6.4 | |
7 | 电热恒温培养箱 | 3 | 1.5 | |
8 | 全自动血流变测试仪 | 1 | 15 |
4、交货地点:海口市中医院
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注册资金须达到100万以上(含100万);
2.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销售/代理商适用)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制造厂商适用);
2.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厂家为本项目给予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书;
2.4所投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8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号国库支付局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外投标人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8月2日至2010年8月16日下午17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单位名称须与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五、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号
邮政编码:570208
项目联系人:何佳亮
E---mail:aimy800123@126.com
电 话:****-********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王海新 伍海丹
电 话:****-********
传 真:****-********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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