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社区氛围营造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比选

新桥社区氛围营造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比选


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诚邀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新桥社区氛围营造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比选。
一、项目情况
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委托1家社会代理机构执行新桥社区氛围营造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方案第四部分:“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公司资质(1.入围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库证明材料(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入围代理机构登记名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申请文件须附代理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不允许粘贴,申请文件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可不提供该授权书);
3、拟派本项目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人员2017年(含)以来代理项目个人业绩中标业绩清单)
4、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业绩情况,需提供2018年(含)以来10件成都市辖区采购业绩(并提供公告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6、从事采购人员具备政府采购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提供至少5人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
8、具有履行代理服务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9、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承诺函(原件)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三、比选方案领取时间从2018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金牛区洞子口路718号)三楼企业服务部办公室领取。比选方案领取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四、比选申请人在领取比选方案文件时须携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资料、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需要加盖鲜章)和介绍信原件。
五、比选时间:于2018年12月11日10:00前将所有资料递交至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街道办事处(金牛区洞子口路718号)三楼会议室。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达比选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六、本比选公告在成都市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发布。
七、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5万;代理费由项目中标供应商支付。
八、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路718号
电话传真:***-********
联系人:宣老师

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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