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红外分析仪招标公告

近红外分析仪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乙烯分公司近红外分析仪招标人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乙烯装置原料在线近红外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货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技术规格交货期交货地点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
备注

C****************001001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乙烯分公司近红外分析仪
1.000
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月内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或代理商;须能提供原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资质,投标产品应具有APC(先进控制)项目石脑油在线近红外分析使用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原件备查)。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详见电子化招标平台相关说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03日 23时59分00秒至2019年01月08日 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应在平台上进行注册并购买数字证书,然后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25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盘锦公路港山西协诚招标公司驻东北办事处电子评标室。

5.3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邮编:联系人: 姜丽荣电话: 150*****932传真: ********612电子邮件: xinhuidhr@163.com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八号四层430邮编:联系人:高士明电话:138*****841传真:********890电子邮件: ********7@qq.com

标签: 近红外分析仪 乙烯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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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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