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江西省井冈山市森林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采购项目(井政采字[2013]24号)的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江西省井冈山市森林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采购项目(井政采字[2013]24号)的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井冈山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井政采字[2013]24号

2、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预算(最高控制价)

1.K800*800型反击式双切细碎机

2

井政采字[2013]24号

533万元

2.KAG-A型燃气炉

1

3.SL-1型高效脱硫石膏烘干机,含热源、打散装置、带式上料机、进料机、回转滚筒、螺旋出料输送机、引风机、卸料机、配电柜等整套设备

1

4.PEC-A型高强石膏粉旋转窖整套设备

1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制造上述产品的厂家或经营上述产品的公司才能参加投标;

3)生产厂家或经营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年检有效。

4)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十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档案查询回执(如企业不足十年,需提供成立以来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得:

1)获得时间: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2月19日10:00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2)获得地点:标书的下载、补充、更正说明从吉安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或井冈山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gszb.com/)、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jxzfcg.gov.cn/)。  5、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下述(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生产厂家或经营公司持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各一套;

3)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十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档案查询回执(如企业不足十年,需提供成立以来记录),(档案查询回执有效期为2个月)。

6、投标/开标地点及时间:

1)投标/开标地点: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市新城区冠瑞商业城三楼)。

2)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4年2月19日10:00

3)投标人可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保证金缴纳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7、业务咨询:

1)采购人:井冈山市森林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58*****988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jgsggzyjyzx@163.com  传真:****-*******

              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相关附件:****************70073.rar">井冈山市森林环保有限公司招标文件.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利用 综合 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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